法制办述职报告
在当下社会,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涵盖报告的基本要素。为了让您不再为写报告头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办述职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法制办述职报告1今年以来,市法制办在市委、市政府及市综治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社会维稳工作全局,严格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要求,将依法行政作为推进综治工作的重要结合点和最终落脚点,与业务工作同步谋划、重点推进,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的跨越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综治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由主任牵头、联络员具体承办的宗旨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机制,定期研究部署综治维稳工作和平安建设情况。
(二)健全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是按照“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的要求,将治庸问责和强化机关自身建设相结合,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各项制度。加强干部职工的道德、法制和廉政等普法教育工作,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强内部治安防范和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单位内部无干部职工违法犯罪,无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
(一)推进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根据省、宜昌市相关文件规定,上半年我办起草了《枝江市政府系统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方案》及《枝江市政府系统制度廉洁性评估专家工作规则》,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印发,进一步从制度层面形成有效预防*的长效机制。同时,聘请了杨义华等14名同志为市政府系统制度廉洁性评估专家,并切实在实际操作中把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廉洁性评估关,为推进法治枝江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开展《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为维*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切实从源头上预防行政违法,根据省、宜昌市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市政府领导要求,8月我办起草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送市政府办制定下发,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主要检查我市各地各部门20xx年3月1日至8月1日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重点从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度廉洁性评估)执行情况、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违法制发规范性文件责任追究情况、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组织领导情况四个方面进行检查。通过采取各地各部门先自查,后抽查的检查方式,了解我市各地各部门《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经查,我市20xx年3月1日至8月1日制发政府规范性文件1份,制定主体适格、制定程序合规。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程序,对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认真审查把关。20xx年,我办共审查政府及其部门各类文件18份,发出《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查意见书》1份,向宜昌市法制办报备政府规范性文件1份。
三、维护社会稳定,全力化解矛盾纠纷
(一)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坚持敞开大门,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多举措推动复议办案,化解社会矛盾。20xx年,我办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4件,其中受理10件,不予受理2件,其他方式处理2件。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从保护当事人切实利益和解决纠纷的角度出发,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切实做到依法审查、公正裁决。代理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2件。在代理申请人曹明对被申请人枝江市人民政府为曹诗法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鄂EJ203060119)的行政行为不服向宜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期间,我办会同市经管局、市林业局,与顾家店镇政府共同做双方当事人调解工作,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终止。
(二)认真代理行政应诉案件。20xx年,我办共代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2件。在办案过程中,我办坚持对每一件案件都做到了高度重视,要求对每个案件必须及时、全面、规范地整理、收集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分析、研究争议焦点,认真起草答辩状等法律文书,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限和要求提交法院,参加法院庭审,依法维护政府自身权益。
(三)审慎办理信访复查事项。20xx年,我办共办理邹大成要求落实5%独生子女奖励政策信访复查、翟远沛等人反映抚恤金待遇不同问题等信访复查事项8件。由于信访事项涉及的`都是社会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一旦处理不好,将会引起大规模的群访、集访事件。因此在办理信访复查事项过程中,我办注重钻研工作方法,在保证法律、政策得到贯彻实施的前提下,积极为老百姓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为解决进京非正常上访工作奠定了夯实的基础。
四、主动谋划,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认真谋划法治政府建设。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半年,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我办组织起草了《枝江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枝江市人民政府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送市政府办印发,明确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二)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年初,我办按照市政府要求修改和完善了《枝江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枝江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文件,明确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方能作出决定。
(三)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为进一步推动我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我办起草了《20xx年枝江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计划》,重点学习法治政府建设、行政诉讼及行政应诉、房屋征收补偿、环境保护、新修订的预算法及政府债务管理等内容。
(四)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切实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年初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法制办聘请4名律师组建了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在政府重大决策、防范法律风险、重大投资项目、重要合同签订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加强平安创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服从所在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对综治维稳工作和平安建设的统一领导,积极参与所在地平安创建活动。做好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平安建设问卷调查工作,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市政府法制信息网、市法制办电子显示屏、户外宣传栏、板报等宣传途径和一系列丰富的平安宣传文化活动开展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做到既有密度、广度,又有深度、力度,切实提高平安枝江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真正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同时认真做好政务公开网站及市政府法制信息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宣传依法行政工作经验,拓展交流平台,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范围。截止目 ……此处隐藏3404个字……中心工作,坚持重点突破,推动深化改革、民生保障及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完成《青岛市轨道交通条例》《青岛市审计监督条例》《青岛市职业学校管理条例》《青岛市商品流通条例》《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青岛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6件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审查修改,完成《青岛市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管理暂行办法》《青岛市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青岛市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办法》等5件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修改,充分发挥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在提高立法质量方面,认真贯彻新修订的《立法法》,以提高立法质量为核心,改进法规规章草案审查程序,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健全立法协商、立法协调、立法咨询机制,对一些专业性比较强、难度较大的立法项目通过召开专家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深入研究论证。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建立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制度,邀请70多个社区、学校、科研机构、中介机构、中小企业等作为政府立法联系点,深入征求基层对政府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让更多的基层单位、基层管理人员、人民群众和利害关系人参与到政府立法,使政府立法更加接地气,不断提高法规规章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保障行政机关依法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推进政府和部门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预防和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保证政令畅通及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备案审查制度,认真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有效提升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水平。今年以来,我办对市政府印发的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燃气设施安全保护管理和盘活城区老工业区存量土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20余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市政府的其他100余件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市政府部门和区市政府印发的160余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备案。印发《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梳理工作的通知》,在全市部署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共梳理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940余件,指导区、市政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充分发挥参谋助手职能,推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对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重点围绕决策事项、决策程序和决策内容是否合法加大审查力度。今年以来,我办完成重大财政资金安排、重大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国有资产处置以及市政府制定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海洋经济、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食品药品、住房建设、安全生产、交通管理等方面政策的140余项议题材料的审查,严格把关,限度降低决策风险、提升决策水平。
(二)为市政府重*律事务提供法律审核意见,积极参与60余件重*律事务办理工作,参加各类决策事项协调会100余次,参加信访事项调度会、听证会、复查复核会30余次,依法提出针对性的法律意见,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认真做好政府合同的审查,今年以来,共审查市政府对外签订的40余件合作协议,准确提出法律风险分析意见。
(三)为规范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参与研究制订《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切实强化对政府自身的监督和制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在市级层面由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联合聘任法律顾问,组成市法律顾问团;市直党政机关层面,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一定数量的律师事务所,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从中选择律师事务所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区(市)和镇(街道)层面,结合实际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目前,已完成市直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采购工作,50家律师事务所中标获得为市直党政机关提供法律服务的'供应商资格,正在积极组织筹备市法律顾问团成员遴选工作。
四、突出抓好复议应诉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复议监督的功能和作用
(一)深化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暨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改革。按照省政府批复,除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国家安全和公安机关以外,其他部门的复议职权由市政府行使。明确案件管辖权,督促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政府对行政执法文书进行修订和完善,告知行政复议权利救济途径。不断完善复议委员会的工作机制,实行行政复议案件“集中受理、集中审查、集中决定”,实现复议管辖集中化、案件审理专业化和案件办理透明化。发挥好复议委员会的作用,所有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均由行政复议委员会案件审理会议审议。
(二)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行“阳光复议”,推进行政复议办案系统建设,创新办案方式,充分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审理等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办案程序公开透明,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今年以来,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30余件,受理360余件,对所有案件均依法审查办理,大量行政争议在行政程序内部得以化解,行政复议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三)完善行政应诉机制,建立规范化行政应诉规程,将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等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体系。完善与司法机关沟通机制,通过定期通报案情、共同培训、法律研讨、法治宣传、司法建议等方式,实现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代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80余件,有力地维护了市政府依法办事的良好形象。
五、强化政府法制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执法
(一)在全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条例》活动,全市在主流报刊、政务网站播发稿件100余篇,开设专版专栏200余个,举办现场宣传咨询活动260余次,制作宣传横幅470余幅,发放宣传材料40余万份,发送宣传短信30余万条,开展专题培训50余期,为广大市民学习了解《条例》,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打下良好基础。
(二)严格落实《条例》,深入推进行政处罚权规范透明运行工作,对12个市直执法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涉及行政处罚事项1940余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9700余个。依托网上执法监督平台实时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处罚行为。
(三)研究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起草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通知》,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进行部署。配合有关部门指导胶州市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推动胶州市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按照省政府批复要求全面启动。
(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全市1100余名持有执法证件4年的执法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更新考试。审验行政执法证件3000余个,办理发放行政执法证件6000余个。组织完成610余名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并通报表彰优秀行政执法案卷。加强依法行政考核,制定20xx年度全市依法行政指标考核办法,重点针对依法决策、行政执法规范和行政复议等方面加强监督考核,有效促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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