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研讨材料
完善三个民主机制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黄良国
(2014年9月6日)
政绩,是党政干部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在任期履行岗位职责所取得的绩效。创政绩、出政绩,是干部从政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党组织和干部群众评价干部的一个重要标准,也是干部知识水平、工作态度、敬业精神、业务能力和领导水平等素质的综合反映。政绩观,是干部对如何履行职责、追求何种政绩的根本认识和态度。对于如何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我认为,必须坚持走民主化之路,完善“三个民主机制”。
一、完善民主选拔机制,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1、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选人用人导向确立好。完善民主选拔机制,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首先就是要把好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用准一个干部,就等于树立起一面旗帜,就会对广大干部起到引导、示范和激励作用;用错一个干部,就等于发出了一个错误信号,就会挫伤干部群众的积极性。要以发展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把那些具有正确政绩观、实绩突出的干部选进领导班子,努力把干部的注意力和兴奋点引导到想发展、干事业、创政绩、做贡献上来;真正选用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想干事能干成事的干部,做到谁最胜任工作就选谁,谁干成事业就重用谁。对那些甘于奉献、埋头苦干、政绩突出的干部要予以表彰和重用;对那些虽有良好发展愿望但没有掌握科学方法的,要热情地予以帮助,正确地加以引导,让想干事的人干成事;对成绩平平,无所作为的人要及时加以调整;对为快出政绩而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搞短期行为,搞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或弄虚作假、沽名钓誉的人坚决予以惩处。对那些虽然已经成为历史、但被实践发展证明确属突出成绩和重大贡献的,必须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而对曾经被认为是突出成绩、但被实践发展证明是虚假政绩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加以认定和追究责任,已经得到提拔重用的干部,必须坚决撤下来。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从而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大胆工作,干事创业,形成勤政为民、踏实苦干、真抓实干的浓厚风气,使更多的人创出更好的政绩。
2、完善民主考评体系,把干部工作实绩评估好。长期以来,在领导干部政绩考评上,存在着“三重三轻”的现象,即在考评的体制上重上级领导的印象,轻群众的满意率;在考评的指标上重经济增长,轻社会人文发展;在考评的内容上重“显”绩的考评,轻“潜”绩和“隐”绩的考评。出现这些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目前尚未建立好民主的科学的考评体系,因此,要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各级组织必须加快建设客观公正民主透明的政绩考评体系,重点在指标上、方法上、参与主体上进行完善。一要集思广益,完善考核指标。考核是指挥棒,考核指标是指挥棒的方向。在设计考核指标时应先广泛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多数干部群众认可的方能成为考核指标。考核指标既要体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又要防止考核指标设计过细过繁,群众难以考评的现象发生;既要突出反映经济增长和效益的考核,又要防止不适当地突出数字指标,片面追求gdp,单纯注重数字增长等偏向;既要考核有形的“显”绩,又要考核无形的“潜”绩。如当前考核应降低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额等体现发展过程的指标和微观指标,增加公共卫生、科技教育、环境保护、城市管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指标的权重。二要分类指导,改进考核方法。要统筹运用传统的目标管理法、关键事件法、立体评议法、综合考核法,根据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不同职责和任务,突出不同的指标,采取不同的方法分别进行考核。根据不同方面的政绩可采取定量、定性、评估、监测、民意调查等不同的方法进行考核。如四川省在全国率先运用“党政领导干部民主测数量线型考评分析方法”,对厅级干部进行民主测评的做法值得借鉴,这种方法的特点在于通过建立指标体系,采集测评数据,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数理分析办法来测评干部,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的、感情化的因素,防止出现千篇一律的考评结果。三要拓宽渠道,扩大群众参与面。当前在政绩评价时,要着重解决党组织与群众评价不一致的问题。要切实改变少数领导干部经常不正确地充当下级政绩评判主体的现象,重要的是让群众有充分的知情权,有群众广泛参与的有效形式。要提高参与政绩考核评价者的代表性,既要有领导干部、基层干部,又要有各方面的群众代表;要拓宽考核的渠道,既要有集中评议,又要有个别交谈;既要有集中性的考核考察,又要注重平时情况的了解。同时,要探索建立干部政绩公示、公议、公众评价体系,广开渠道,让更多的群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专家,社会中介机构参与,运用现代网络建立干部政绩民情反馈体系,提高政绩评价的广泛性、准确性、科学性。
3、推进民主化进程,把改革举措落实好。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最重要的是要推进民主化进程,以此来促进干部管理方式从以职务管理为主向以职责管理为主转变,保证领导职位和领导人才的配置效率,保证干部选拔工作的公正。中央“5+1”文件和省委的五个制度出台后,常山县作为全省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县之一,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民主化进程,力求在完善选人用人的民主化程度上有所突破。一是注重干部初始提名的民主化改革。一方面规范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提名制度,对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乡镇的正职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提任和交流的人选实行由全委会成员初始提名,根据全委会成员的推荐结果确定考察对象。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其他县管领导干部初始提名的方式,让更多的群众参与进来,提高初始提名的准确性,从而使各个层次干部初始提名环节实行民主化。二是注重对“三民”工作的规范操作。扩大群众对干部选任工作的参与面,进一步规范干部考察考核中民主评议、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简称“三民”)参加对象的界定,明确不同层次、不同代表、不同类型的参与主体,使“三民”工作更具广泛性、代表性和合理性,真正把干部“好”与“坏”的评判权和“升”与“降”的裁判权交给群众,使“三民”工作更能反映群众的意愿。三是注重民主选拔方式的创新。在开展公选领导干部工作的同时,探索运用民推竞选、公推直选的方式选拔乡镇、部门正职,扩大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使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拥有更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选择权。
二、完善民主决策机制,促使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1、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在法律框架内实行民主决策。透析安徽的王怀忠腐败案、江苏的铁本事件等案例,其“形象工程”能够上马建设,值得深思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少数领导干部在决策时没有做到依法决策,在落实工作时没有做到依法行政。有的抓工作“错位”,习惯把本级领导机关看作是法规制度的决策层而非执行层,热衷于离开法规制度另搞新口号、新规定;有的抓工作“越位”,往往超越职权职责,干一些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有的抓工作“缺位”,该管的事不去管或管不好。错位、越位、缺位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工作落实、损害干部队伍建设。为此,我认为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首先确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具体来讲 ……此处隐藏11721个字……临的形势严峻,直接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树立科学发展观,扎实做好环保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将环保知识与实际情况结合起来,理清工作思路,分清主次矛盾,把握关键因素,解决突出问题,提高工作本领;二是进一步深化治污减排,进一步深化钢铁、焦化、水泥、电力、造纸、化工等重污染行业的污染治理,加强重点区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
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任务,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同时,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淘汰落后生产装备和生产能力,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绿色发展。三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群众观念,进一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把听汇报与亲自调研有机结合起来,从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抓起,由简到繁,由浅入深,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求真务实,牢固树立改革创新和勤政务实的作风,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总之,通过为期一个半月的培训,我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理论水平,增强了我们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当前我市面临“转方式、调结构”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今后,我一定会珍惜这次培训的所获所得,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扎实做好本职工作。
第五篇:22.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在理解正确的政绩观的同时,我们也看到有一些干部,在如何对待政绩这个问题上,存在着一些认识误区甚至是极端错误的看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重近轻远。注重多出政绩、快出政绩,对长远发展缺少统筹谋划。
二、重表轻里。习惯于做表面文章,对一些实质性的问题不够重视。
三、重虚轻实。不靠艰苦奋斗、真抓实干,而靠欺上瞒下、弄虚作假。
四、重显轻潜。热衷于干看得见、摸得着的工作,忽视短时间内无法显现成效的工作。
五、重硬轻软。喜欢追求硬指标,轻视不易量化的工作。
六、重物轻人。一味追求经济增长速度,较少顾及人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
七、重局部轻全局。只从局部利益出发,不从全局考虑问题,甚至为了追求局部利益不惜牺牲全局利益。
八、重投入轻收益。只看国内生产总值增加了多少,招商引资了多少,不看施政成本,不考虑投入与产出比。
由于错误的政绩观,造成了许多问题和矛盾,概括起来主要是:
一是虚名招致实祸,误党又误国。虚假的政绩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同时导致信息失真,决策失误,造成人、财、物和宝贵时间的大量浪费。
二是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一些干部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花在做表面文章、搞花架子上,不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增加群众负担,必然引起群众反感,伤害群众感情,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
三是腐蚀干部队伍,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虚假政绩,必然会诱发干部懒惰思想和投机心理,助长党内和社会上的弄虚作假行为和浮夸之风,挫伤真抓实干者的积极性。如何“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政绩观的灵魂和指南;要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追求政绩的根本目的;要把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为创造政绩的重要内容;要把重实干、求实效作为实现政绩的重要途径;要把党和人民的需求作为评价政绩的重要尺度,以下从干部自身角度和制度保证角度两个方面来阐述: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干部自身应提高认识,深入理解科学发展观内涵,正确行使手中权力,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应解决好“政绩为谁创”的问题,做到执政为民创佳绩。俗话讲,“雁过留声,人过留名”。为官一任,想干出一番可知可感、可圈可点的政绩,这本无可厚非。但如果离开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味地想着自己出风头、争彩头,风光体面,就不是创造政绩而是“做秀”了。因此,要始终把群众的情绪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切实解决农民增收、企业改制、劳动就业、征地拆迁以及教育、医疗等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用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实际成效创政绩。
二、应解决好“创什么样政绩”的问题,做到科学发展求真绩。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用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来创造政绩。摒弃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观念,树立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观念;摒弃单纯追求局部利益的观念,树立全局协调发展的观念;摒弃单纯追求眼前发展的观念,树立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探索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三、应解决好“靠什么创政绩”的问题,做到转变作风务实绩。事实表明,贪图安逸、养尊处优创不了佳绩,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出不了实绩,弄虚作假、投机取巧成不了真绩。唯有求真务实、埋头苦干,才能创造出实实在在的政绩。这就要求领导干部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必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在科学把握本地区本单位发展基础、优势条件和制约因素的基础上,形成切实可行的发展思路,并在具体工作中加以贯彻。少一些浮夸攀比,少一些迎来送往,多深入些实际,多体察些民情,真正思考和研究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问题,深入到问题多、困难大的地方,同群众一道分析矛盾、解决问题。
同样,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应该科学完善相关制度和配套政策:
一、健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首先,要树立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把群众意见作为考评干部的重要尺度。其次,要完善考评内容。要从单纯地追求速度,变为综合考核增长速度、就业水平、教育投入、环境质量等方面。最后,还要探索采用科学的考评方法与手段。
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对为人民创造突出政绩的干部予以表彰奖励,对创造突出政绩又有能力的优秀干部及时选拔到更加重要的工作岗位;对无所作为、政绩不足的干部,要予以戒勉,不能提拔重用;对投机取巧、欺上瞒下,热衷“政绩工程”的干部,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三、要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要首先保证决策的科学性。而事实上,屡屡出现的重大决策失误,已经严重地影响到了我们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成为重复建设、银行坏账、生态退化等一系列问题的重要致因。
四、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一些地方领导之所以敢于而且能够不顾百姓死活,大搞各种贻害无穷的政绩工程,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而我们目前的政绩评价和干部选拔体制,往往是由少数领导说了算,“在少数人中选拔少数人”。因此,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必须要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起来,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和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五、加大力度,转变政府职能。现在的政绩考核体系是全能政府下的一种设计。政府对经济、社会生活干预过多,越位、缺位和不到位现象同时并存,反映到政绩考核方面,考核指
标就非常庞杂。事实上,如果政府把职能真正转变到公共服务上来,使民间资本真正成为社会投资和拉动经济增长的主体,那么,我们的政府与社会、政治与经济的关系将会更加协调。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