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金川煤矿重大危险源管控总结
金川煤矿2016年机电运输专业合计三项重大危险源,根据公司要求对其进行管控,具体管控如下:
一、金川煤矿副斜井使用插爪式人车,存在制动不可靠风险。
我矿与2016年1月制定重大危险源管控技术措施,经矿各相关部门审批完毕后上报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经公司审批后对相关员工进行培训学习,并经考试合格,确保插爪式人车安全可靠运行。
我矿根据AQ2020-2010《矿山在用斜巷人车安全性能检验规范》管理规定,我矿2016年5月3日请具有相关资质单位对插爪式人车进行重载全速脱钩试验,并根据AQ1015-2005《煤矿在用缠绕式提升机系统安全检验检测会犯》与5月12日对矿老副斜井提升机进行检验,均符合提升人员的要求,并出具试验报告。2016年10月1日对提升机钢丝绳进行调头。
同时我矿加强插爪式人车安全运行的管理,矿属机运队每班对人车进行落闸试验,确保插爪灵活可靠;每月机运队对轨道枕木进行一次,及时排除运行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每天检查钢丝绳,对提升机各种保护进行试验,确保插爪式人车安全可靠运行。
同时矿积极执行公司制定整改计划,2016年3月我矿完成新建主斜井完成施工,具备装置架空乘人装置的基本条件;2016年5月,集团公司对架空乘人装置进行招标,因无厂家投标而流标,2016年7月完成对空乘人装置的招标。现完成对安装队伍的招标,包含在矿井EPC总承包中。
二、矿井电缆、皮带管控不到位可能发生电缆及胶带火灾事故
我矿与2016年1月制定重大危险源管控技术措施,经矿各相关部门审批完毕后上报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经公司审批后对相关员工进行培训学习,并经考试合格,确保电缆胶带安全可靠运行。
我矿根据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管理规定,与2016年3月29日至2016年9月17日对矿地面瓦斯泵房至空压机房电缆,绞车房电机电缆、地面瓦斯泵房进线、瓦斯泵房电机电缆、+556水泵房电机电缆、瓦斯泵房进线、新风机房进线、水厂电缆、新副井电缆、驱动机房电机电缆、集中供热电缆、地面变电所及井下电缆进行试验,均符合规定、并出具相关试验报告。
我矿根据矿一、三、五检查流程对皮带运行过程进行监督,及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制定防范措施,确保皮带安全运行,同时根据检查结果制定“各区队每班安排跟班修理工在皮带运行前对皮带保护进行检查,各项保护灵敏可靠后方可开机;皮带司机必须在下班前对皮带沿线的浮煤进行清理;每天机电修理工对馈电开关保护进行试验,确保各种保护灵敏可靠”等安全措施。
三、井工煤矿井下动火作业,可能发生火灾、瓦斯等事故。
我矿与2016年1月制定重大危险源管控技术措施,经矿各相关部门审批完毕后上报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经公司审批后对相关员工进行培训学习,并经考试合格,确保矿井动火作业。
矿严格控制井下动火作业次数,各区队超过计划次数一次,考核1000元,一最大限度减少井下动火作业,并制定以下措施:
(一)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当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焊接前应当清理或者隔离焊碴飞溅区域内的可燃物。上述工作地点应当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三)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四)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甲烷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五)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作业完毕后,作业地点应当再次用水喷洒,并有专人在作业地点检查1h,发现异常,立即处理。
(六)突出矿井井下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煤层的掘进、回采、钻孔、支护以及其他所有扰动突出煤层的作业。
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者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此项重大危险源管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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