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区建设创业型乡镇、社区(村)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巩固提升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成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设创业型乡镇、社区(村)和园区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7年度省级街道( 乡镇)、社区(村)和园区认定指标的通知》( 苏人社函[2017)504号) 以及《关于下达2017年度省级街道( 乡镇)、社区(村)和园区认定指标的通知》(淮人社发[2018)26号) 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一、构建组织机构,积极开展宣传
各申报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的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创业工作,并制定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工作规划、工作要求和工作内容,对相关单位建设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定期召开建设专题工作会议部署推进相关建设工作。
积极营造建设工作氛围,利用橱窗、板报、专栏等阵地,宣传创业工作和相关活动等内容,认真开展创业主题宣传活动,积极树立创业典型;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宣传开展创建工作。
二、落实创业政策,资金保障到位
各申报单位可根据市、区相关创业扶持政策,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政策内容,明确的政策落实操作办法,提出贯彻实施意见,内容公开上墙;并利用电脑数据库和电子台账或纸质台账做好帮扶落实的政策记录。
各申报单位应单独设立创业扶持引导资金或有相应的资金投入,保障平台工作、人员和建设活动经费,并建立相关制度。开设各种类型创业担保贷款,建立协助办理创业担保贷款的操作办法,保证当年创业担保贷款正常发放;与国有资本、社会风投机构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并维持正常运转。创业补贴到位率达90%以上、创业贷款贴息申请率达100%、税费减免申请率达100%。相关文件资料、台账存档随时备查。
三、健全培训体系,开展创业培训
稳步推进公共创业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的建设工作,组织创业培训学员开展创业实训,保存建立培训及实训情况相关文件台账。
针对辖区内的城乡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意愿调查,做到年龄、身份、技能、数量“四清”,并建立相应台账,保证信息准确齐全,并做到及时更新。
组织开展各类创业培训,完成上级下达的创业培训工作任务;根据相关要求,开展创业培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积极帮助符合申领补贴的创业培训学员落实创业培训补贴政策,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人,创业培训补贴资金100%到位;创业培训花名册、报表、资料、图片等台账均保存记录在案。
四、健全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
依托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功能完善的创业服务平台,并实现“六到位”;各服务平台至少配备1名以上(含1名)的专职创业指导师;开展创业“一站式”、个性化、专业化服务,为创业人员提供项目推荐、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服务;并建立相关工作台账。
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筹备建立经市、区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并保证基地运转正常,为创业者提供有效的孵化服务,孵化成功率达到相应要求,并建立相关的文件资料和台账。
服务平台现场醒目位置公布网络举报投诉信箱,并设立现场投诉举报意见箱,接受服务群众举报投诉,做到无投诉举报或者投诉举报得到妥善处理,并保存好举报投诉处理记录。
五、强化绩效考核,力争有效创业
根据相关政策要求,逐步提高劳动者享受创业培训、孵化、资金补贴、减免税费、创业指导等的人数占辖区内劳动者的比例,建设期末劳动者创业参与率争取达到10%。
帮助辖区内劳动者通过自主创办生产生活服务项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增强创业生存能力,争取建设期末创业成功率达到20%。
协助劳动者延长创办的新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新的生产生活服务项目存活期,争取达到1年以上,建设期末创业存活率达到50%。
力争辖区内就业贡献率即新增创业人数及其带动就业人数之和占全部新增就业人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
所有工作都须留存相关统计资料和建立工作台账。
通过开展建设创业型乡镇、社区(村)工作,努力形成开放、高效、富有活力的创新创业带动就业良好工作环境,呈现创业主体培育更加多元、载体建设功能更加完备、创业服务能力水准更高、助推创业机制体制更加完善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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