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21 16:19:05
化验室管理制度[此文共5278字]

化验室管理制度

1、化验室管理制度

目的:规范实验室管理,保证试验环境满足检验工作的要求和仪器设备的使用条件。

使用范围:适用于实验室管理。

责任人:实验室负责人、检验员。

主要内容:化验室必须保持整洁和安静,保持良好通风;严禁在化验室内吸烟、饮食、饮水、喧哗、打闹、娱乐;所有仪器、物品必须摆放整齐,便于使用,不得随意改动;实验室内试剂应有规范的标签,按试剂要求的条件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单独存放;检验人员严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下班前应断水、断电、断气,做好安全检查

2、样品抽取管理制度

目的:规范取样工作。

适用范围:适用于检验部门对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检验的取样工作。

责任者:质检人员。

主要内容:取样原则:要保证所取样品具有代表性、随机性、一致性、真实性。取样时间:检验部门接到原料部、车间、仓库的通知后,要及时采样。取样方法:固体原料、辅料用取样钎,取出量至少为需取样量的四倍,按四分法分样。液体原料、辅料用两头开口取样管缓慢插到桶底,然后用食指压紧上口,移出取样管,放入样品容器中,保证样品均匀具有代表性。取样数量:取样数量决定于被抽物料的总件数。每批产品总件≤10时,每件都需取样;总件为10~100时,取样量为 10;总件为100件以上时,取样量在 10的基础上每增加100件多取3件。取样后应及时将样品装入瓶(袋)中,密封,并贴上标签,写明品名、批号等信息。取样完毕,在每件被取样的包装上贴上标志(已取样)。采样完应及时填写采样记录,如:品名、生产日期(批号)、数量、规格、采样日期、采样人、备注等。半成品、成品在车间或成品库中按批随机采样,采样量由产量决定。采样人员采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样品污染。采样工具或容器,在采样完毕后,应清洗干净,晾干,妥善保存,防止污染。

3、样品检验分析判定制度

目的:保证原料合格进厂、半成品合格进入下一生产环节、成品合格出厂。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厂的原料、半成品、成品。

责任人:品管部负责人、检验员、成品仓库保管员、质监人员。

主要内容:出厂成品、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及购入的原料一律由质量管理部门按企业内控标准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不得漏检;质检员根据规定对原料、成品、半成品进行抽样,填写抽样记录,及时送至化验室;检验人员必需严格按标准、规程认真操作,各种检验应作好原始记录,确保分析结果准确、真实、有效。检验过程中发生故障或出现某种外界干扰(如停电等),必须立即中断检测,故障排除后,重新检测;检测原始记录保存2年以后,由品管负责人同意方可销毁;检验原始记录及检验报告是单位的技术秘密,不得泄漏;成品、半成品每批抽检一次,结果通知品管部。检验合格的原料,结果通知品管及保管入库使用。不合格原料填写“不合格原料通知单”交至原料部及品管部;检验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对检验室的仪器设备正确使用,按期维护,保证水、电、气的安全。

4、检品复检和比对试验制度

目的:建立检品复检制度,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适用范围:适用于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复检。

责任人:检验员、质检员、复核人、检验负责人。

主要内容:样品经检验不合格,或检测平行样结果不平行、须复检或重做;复检前要首先核对试剂、试液是否有异常,是否在规定的有效期之内,仪器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人员操作是否正确,时间(加热、恒温、灭菌)限制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进行复检,复检结果有效;复检合格并找出原因,可判定合格;若未找出原因,应再安排另一位检验员检验,如结果合格,才可判定为合格;若出现不合格,应报告质检负责人,指定第二人复检,如复检结果与第一次一致,则报不合格;若第二人复检合格,且找到第一次不合格的原因,可判定合格;若未找出二人差距原因,须报告质检负责人,重新取样复检,批准后由质检员重新取样,检验员与复检员一起复检,若合格,判定为合格;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

对于原料,如供货方提出异议,并拿出“合格证明”,经品管部负责人同意后,双方重新取样一同检验,以后一次结果作为最终判定。如双方检验结果不一致,可送权威部门仲裁检验。

5、检验结果校核和报告制度

目的:确保检验记录正确、规范,结论准确。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检验结果的校核。

责任人:校核人、检验员。

主要内容:校核人应具有与检验员一样的资格;检验员填写完检验原始记录后,交校核人校核,未经校核人校核并签名的记录仍处于未完成状态,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校核人根据检验项目的操作规程进行校核。校核内容由:检验项目是否完整、不缺项,书写是否工整、正确,检验依据与检验指令用标准是否一致,计算公式、计算数值是否正确,实验记录填写是否完整、正确,检验员是否签名等。原始记录均符合规定要求,校核人可签字,否则待检验员按要求改正后再校核签名,或报检验负责人令其改正。属于校核内容范畴的项目发生错误由校核人负责;属操作差错等问题由检验员负责。校核工作应及时、认真完成,不得拖延。

6、饲料标签签发制度

要点:产品经检验(不一定经过检测)合格才可允许出厂。按照当班产量核发标签的数量。检验员要在饲料标签上加盖“检验合格章”或有检验员标记的印记,这样的标签才是合格的标签。

7、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目的:提高产品质量,使产品具有追溯性,以便发现问题及时核查。

适用范围:适用成品、原料、辅料、内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等。

责任人:品管部负责人、质检员、检验员、样品保管员。

主要内容:样品保管员负责留样样品管理工作,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了解样品的性质和贮存方法;质检员将所抽样品进行详细登记,登记内容有:样品的名称、规格、来源、生产日期(或批号)、采样数量、采样基数、采样人、采样日期、样品保质期等;送至化验室后,样品保管员对所抽样品进行唯一性编号,并进一步签字确认,按要求粉碎至一定粒度;检验完毕后,由样品保管员统一分类存放于留样室,防止生虫、霉坏或丢失;样品保存期为保质期过后三个月;超过保存期限样品,按规定由品管部负责人签字后统一处理,并做好记录;留样室的样品为单位的技术机密,未经品管部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拿做它用。留样室应有温湿度表,样品保管员每天检查留样的温、湿度情况并记录,除具有特殊要求的样品外,通常为常温状态下保存。

8、化学试剂安全贮存制度

目的:确保化学试剂安全、合理存放,利于管理和使用。

适用范围:化学试剂的存放与管理。

责任人:检验负责人、检验人员。

主要内容:贮存环境:化学试剂应存放在化学试剂贮存室内。室内应阴凉避光,防止太阳光直射,使室温偏高造成试剂挥发、变质、失效等。室内严禁明火,消防灭火器材完备。盛放化学试剂的橱柜应防尘、耐腐蚀、避光,且取用方便。化学性质相抵触的化学物品,严禁在同一柜内存放。毒品及危险品应单独存放。配制好的各种化学试剂均应封口,贴好标签,合理摆放。剧毒试剂应双人双锁专柜管理,设专帐保管。使用时由检验负责人批准。

9、仪器设备检定和管理制度

目的:有效管理仪器设备,使仪器正常运行,确保检验分析数据准确。

适用范围:适用于检验用仪器设备。

责任人:检验部门负责人、检验员。

主要内容:对所有检验用仪器设备建立档案和使用记录。档案内容包括: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管理人、使用人、说明书、设备清单、安装位置、维修保养记录等。使用记录应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使用前仪器状态、测试项目、测试样品、使用后仪器状态、备注等。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保养、检查,并做好记录。

存放条件应满足仪器的要求,如温度、适度、是否避光等。每种仪器都有特定的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先熟悉仪器性能,才能进行操作,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为保证测试数据准确可靠,每台分析仪器、必须定期进行检定。仪器一旦出现故障,应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其他任何人不可对仪器进行拆卸。维修完毕,由维修人员填写维修记录,存入仪器档案。检验人员使用仪器操作完毕后,及时关机,填写使用记录,台面整理干净后方可离去。

10、玻璃仪器管理和洗涤制度

目的:有效管理玻璃仪器,确保检验分析数据准确。

适用范围:适用于检验用玻璃仪器。

责任人:检验部门负责人、检验员。

主要内容:玻璃仪器分类存放,使用时轻拿轻放,使用后按要求清洗、晾干,定量玻璃仪器要进行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11、检验记录管理和保存制度

目的:规范检验记录的书写要求。

适用范围:检验记录。

责任人:检验负责人、检验员。

主要内容:检验员书写检验原始记录要完整,无缺页损角。有检验数据、计算(请继续关注好 范文网www.)公式。有检验员、校核人签名(全名)。字迹清楚,色调一致。书写正确,无涂改。错误处用横线划去,并在改正处签章。有判定依据,由检验结论,无漏项。质量检验记录过样品保存期一个月后,交品管部负责人妥善保存,并做好相应记录。检验记录应保存至样品有效期满后一年,无有效期的应保存三年,经品管负责人批准方可销毁,并做记录。

12、化验员岗位职责

(1)对自己所做的检验工作质量负责;

(2)严格按标准或检验技术规范进行各项检验工作,确保数据准确、可靠、及时;

(3)按照要求全面检测原料和成品相应指标;

(4)不合格原料、成品及时通知检验负责人;

(5)对初检不合格原料、成品及时复检,保证检测结果准确;

(6)负责所用试剂及标准溶液的配制及标定,做好记录;

(7)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并定期保养,仪器由故障及时汇报负责人;

(8)认真填写检验原是记录,数据处理及时准确,并及时将分析结果报告检验负责人;

(9)所用玻璃器皿及时清洗,保持检验室干净卫生;

13、检验室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全面负责检验室工作,每月向品管部或主管厂长报告工作情况;

(2)负责全室人员的工作安排,时刻检查、督促检验工作;

(3)及时收集新的检验标准方法,随时解决检验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4)负责检测质量争议的处理;

(5)审核检验记录,签收检验报告单;

(6)每月编写原料、成品检验汇总表;

(7)负责提出所需仪器设备、化学试剂的计划。

第二篇:砖厂化验室管理制度

化验室管理制度

一 . 化验专员务必服从领导安排,学习并掌握各种化验器材的正确使用,同时保障检验结果真实可靠。

二 . 化验员职责

1. 对原料、出厂产品样品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数据,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2. 检验过程中,认真据实填写各项记录,严格按照检验规程检验,不得有漏检、错检等现象。

3.定期维护保养试验设备仪器,保持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三 .化验室环境

1. 化验室内外要保持清洁卫生,仪器、设备摆放整齐、保持清洁。

2. 化验室专员上班前要打扫室内卫生,做到无积灰、无垃圾。下班前摆

放好化验仪器、打扫卫生关闭所有电源,最后关好门窗。

3. 化验室专员必须确保环境条件符合试验设备、仪器的环境要求。

四 .化验器材管理

1. 化验仪器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完毕要对设备仪器

进行清洁、整理。

2. 化验设备、仪器应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五 .检验工作程序

1. 化验专员对需要化验的材料进行取样,取样要均匀有代表性。

2. 化验专员严格按化验规程操作,确保化验过程符合要求,检验结果准

确可靠。

3. 化验结果出来后,化验专员应认真据实填写化验记录(一式三份)。分

别送给烧窑师傅和直接领导。

4. 化验记录由化验专员负责保存,定期归档。

第三篇:食品化验室管理制度

食品化验室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食品卫生国家标准”进行规范操作。

2. 食品检测项目和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 遵守本厂产品质量标准,做好原辅材料及产品检验、分析工作,确实把好质量关。

4.实验情况及时分析,数据要记录在专用记录本上,并做到及时、真实、齐全、清晰、整洁、规格。

5.化验人员应努力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操作技能,仔细地观察实验现象,养成良好工作习惯。

6.按照生产工艺要求,认真做好生产半成品和成品检测的工作,定期检查、保养,确保仪器正常运转。

7.玻璃仪器的洗涤,必须遵守清洗规章制度,以达到分析项目准确无误。

8.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

9.人为损坏化验室仪器、设备,根据情节给予赔偿。

10.检测产品质量情况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指出整改措施与建议。

11.易燃、易爆、剧毒、强酸、强碱化学试剂要妥善保管,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杜绝事故发生。

12.下班前关闭门窗、水、电,确保防火、防爆、防盗、防毒安全。

13.化验室闲人免进

14.化验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者,根据公司纪律要求予以处罚,甚至除名。xxxxxxx公司

xxxx年x月x日

第四篇:煤炭化验室管理制度

煤炭化验室管理制度

1.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煤分析室,试验人员进入煤分析室必须穿工作服。

2.试验人员进入煤分析室首先打开空调进行恒温,室内有试验产生的有毒气体和其它易燃、有毒药剂,严禁烟火,禁止吸烟。

3.禁止将饮食及其容器带入煤分析室内,工作后要洗手。

4.煤分析室实行定置管理,不得随意将室内设施移动或挪做他用、更换,试验用具应放在指定的位置。

5.煤分析室应整齐清洁,不准存放其它与试验无关的物质。

6.非试验人员不得随意触动仪器及化学药品。

7.试验人员工作时要严格试验操作规程,药品管理规定,化验工作一般注意事项的有关规定,防止仪器损坏。

8.试验人员应熟悉煤分析室内所有试验仪器、器皿的安全操作方法和试验药品、样品的特性。

9.煤分析仪器必须按照定期工作要求进行对照和校验,保证仪器准确可靠。

10.试验人员不得送检人员接触,不准泄露化验数据,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不准送检人员进入煤分析室。

11.试验中不慎将药剂洒落到仪器、桌面、地面上应及时清理干净,试验废液禁止倒入下水道,有毒试验废液应经过解毒处理合格后排放。

第五篇:化验室管理制度

化验室管理制度

1. 化验室环境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井然有序。

2. 严禁个人物品存在,严禁室内饮食、吸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化验室。

3. 对易燃易爆药品分类拜访,妥善保管,远离热源、人源。

4. 进入化验室必须着工作服,无菌室配备专用的工作服、帽、口罩、拖鞋,离开无菌室、化验室需更衣。

5. 从事化验的人员须经过一定的教育,具有一定经验资格。

6. 定期对化验员进行技能、能力的培训,并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化验工作。

7. 利用外部送检的方法,对化验员的个人检测行动进行校准。

8. 化验员工作应科学、严谨、客观、公正,严格遵守操作标准及要求。

9. 使用的介质、配好的试剂、试剂和化学试剂均应在保质期内使用。

10.截至、配好的试剂、试剂和化学试剂在开封或配置时应注明日期。

11.分装容器或配置的试剂,应在每个分装容器上标识废弃日期,所有的介质,配置的试剂、试剂和化学试剂容器都应有标签。

12.实验室法定的计量器具,定期由国家计量所进行鉴定校准,其他非法定计量器具依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由化验员校准,严禁使用非鉴定校准的计量器具,检测设备须经经常检查、清洁、维护和校准。

13.对原始记录和化验单,要求填写及时,内容真实,完整正确,字迹清晰,能准确识别,签名齐全,不得随意更改、涂改,如发现数据填写错误,要用划线的方法进行更正,更改处应签名或签章。

14.化验室使用后的废弃物,做到无害化处理后方可废弃。

15.化验室应有可以马上找到的检验操作标准规程。

16.下班后,检查电源、火源、水源,做到无隐患方可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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