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件成品管理实施细则

时间:2024-10-21 16:22:30
构件成品管理实施细则[此文共941字]

成品管理实施细则

一、成品管理目标:入库及时、分区放置、齐头顺放、整洁合格、台账准确、帐物相符。

二、供货清单管理。技术质量部负责及时将工程全部供货清单分别提供给企管部统计主管、生产部,生产部负责将整理后的所有供货清单(含采购、外委部分等)提供给成品组,成品组根据此清单进行构件出、入库,同时,企管部统计主管做好供货清单的统计审核工作,防止构件重做、漏做、多做。

三、构件接收。包含生产部加工的成品小件、铆焊半成品构件、成品构件的清点、登记。

四、成品入库。构件喷漆完成后,经自检合格,由防腐班进行构件编号,编号完成,填制构件报检单报质检组检验,质检检验时,除对构件喷漆外观检验外,还要验证构件钢印号和喷漆编号的一致性,核对无误后,黏贴条形码合格证;防腐班将检验合格的构件清单报成品组登记入成品库;对外委构件做好入库量的统计,入库明细由采购供应部负责管理。

五、构件转运、存放。成品构件转运由打包转运班负责,转运时做好构件编号记录。存放位置按照以工程为单位集中放置为主、分类分区域放置为辅的原则,并做好存放位置登记(见构件转运清单),由成品组签字确认,按30%抽检准确度,做为对转运考核的依据。

六、成品出库。根据项目发货计划,成品组提前准备待发运构件查找核对,有质量问题的,交由质检组通知相关班组限期整改,发货前将整改情况反馈成品组;个别构件磕碰补漆由装卸人员负责;其它方面影响发货的,协调生产调度或企管部解决。构件出厂后,根据实际成品发运情况,及时对发货台账明细更新和发货量统计,做为构件发货量考核的依据;对采购供应部外委构件做好发货量的统计,发货出库明细由采购供应部负责管理。

七、发货计划:由生产部根据项目整体发运计划、甲方要求或项目现场实际需求,结合车辆调配情况,给成品组提前下达各节点具体发运计划,成品组负责组织实施。

八、产量报表。由成品组负责报送,包含生产部成品小件产量、铆焊半成品产量、除锈不喷漆成品产量、喷漆编号合格的成品产量;采购供应部外委加工的成品产量、采购成品件等。

九、成品包装。唛头制作,螺栓、成品小件等打包装箱清单记录由成品组负责;成品构件打包装箱记录由打包转运班提供(见构件打包清单),成品组按30%比例抽查记录准确度,抽查情况做为对打包量考核的依据;国内或出口构件需要制作箱单的,由技术质量部负责提供,不及时或不提供的按原2倍的价格从拆图费中扣除。

十、台账维护。除完成铆焊半成品和成品构件的入库、出库台账日常登记外,重点做好电子台账与手工台账的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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