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发〔2017〕22号)等文件要求:企业要向职工代表大会专项报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和重大隐患治理情况。现向公司一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2020年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执行及重大隐患整治情况。
一、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执行情况
(一)修订了《安全管理体系文件》。2020年10月,公司安委会根据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对《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进行了修订。一是进一步修订《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完善了隐患分级治理、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验收摘牌等内容;二是完善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对事故隐患的定义、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过程、报告情况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公司所属各分部、工区均建立健全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2020年度,全司上下严格按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公司层级共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37次,其中公司党政主要领导带队检查7次,各分部、工区层级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1021次。公司各层级检查发现隐患3832条,整改完成3832条,经济处罚个人11200元(公司机关及各项目合计),处理单位和个人123次,处理方式有通报、写检讨、缴纳罚款等方式。排查出的隐患均按照“责任、措施、时限、资金、预案”五到位的原则进行了整改落实,确保了公司安全生产总体形势持续保持稳中向好,为公司决战决胜县域高速“能通全通”工程及“十三五”收官,顺利实现生产经营目标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2020年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020年,公司各级狠抓安全生产工作,大力防范化解交通运输部“14条质量安全红线”问题,有效消除公路建设公司“十大安全隐患”,严格执行落实《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加强隧道施工标准化管理的通知》,改善了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和安全生产条件,扭转了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2020年各级排查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0年,公司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虽取得一定的成效,但部分项目仍然存在对施工现场重点环节管控不严格,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针对性不强,隐患整治过程跟踪督促不够,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2021年,公司将继续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持续推进桥梁施工安全防护标准化工作,重点加强隧道施工、桥梁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人员等高危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交底,着力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坚持安全生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进一步重基层、固基础、强监管,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筑牢安全生产基础防线,敢想敢干,履职尽责,确保顺利完成 “十四五”开局之年的各项目标,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
报告完毕,请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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