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调查与问题分析(精选多篇)

时间:2024-10-21 16:20:20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与问题分析(精选多篇)[此文共16634字]

第一篇:农村合作医疗调查与问题分析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与问题分析

朱文斓

2014年12月,我们以“改善农村合作医疗条件,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专题,在盐都区的几个乡镇作了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300份,收回294份。从总体上看,大家认为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农村合作医疗是比较成功的。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医疗保障机制,让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农

村合作医疗制度深入人心,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拥护与信赖。有的农民说,每人每年只要交20元,也就是包把香烟的钱,而政府每人每年补贴23元,比个人交的还要多,这是党和政府为我们农民办的一件实实在在的好事。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由于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至今仍有少部分农民还不清楚参加合作医疗的权利和义务,心存疑虑,怕参加合作医疗得不到真正的实惠。从对义丰、郭猛、冈中、龙冈、盐都车站等地进行调查的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部分群众对“新农合”认识不到位。据调查样本统计,目前农民的参合率是77,仍有23的人群没有参加。这部分人群主要集中在35岁左右的青壮年,他们认为现在身体好好的,不需要参加合作医疗。客观上这部分人的发病率也是最低的,似乎近期看不到参加合作医疗的好处。在参加的人群中,有79的人员是自愿参加的,说明绝大多数人是支持合作医疗的。真正表示不是自愿的只有16,他们对政府大力推广农村合作医疗的宗旨和目的缺乏了解,认为搞合作医疗是不是又想打农民的注意,掏农民的腰包。在既得利益的认识上,有86的农民认为合作医疗对他们有直接好处,认为没有好处,或者说至少目前没有得到好处的只有14,也有极少数已经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后来又退出去的。

2.对现有农村合作医疗条件不满意,对从医人员缺乏信任感。关于农村合作医疗条件,调查中有68的农民表示满意或比较满意,至少能看到在不断地改善;31的农民对此不满意,反映出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条件仍有待改善。在医疗服务体系上,对现有的医疗服务认为满意或比较满意的占77,不满意的占22,说明医疗队伍、医疗服务方式和医疗水平有待改进。从地区分布看,对医疗条件和医疗服务不满意的主要集中在盐都车站和龙冈果林场一带,需要引起当地医疗卫生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3.看病后的结算和报销费用手续繁琐,起付标准高。医疗费用报销方面:在门诊看病时的结报方法是,直接凭参加合作医疗的编号本报销30的费用,在上级医院的大型检查费用报销15;住院部分的结报方法是,在符合规定范围内先减掉基金300元,剩余的按照比例,300~4000元报30,4000~7000元报35,7000~10000元报40,10000~20140元报45,超过20140元报50,区级补偿封顶20140元,其中小于4000元的费用在所在医院报销,大于4000元的费用须报到区局。调查中,有60的农村居民反映手续复杂,程序多,不方便费用的结报。若按季度处理,从申请到费用回到农民手中需要3~4个月的时间。对于经济困难又是大额费用的农民来说,时间显得长了一点。调查中也有个别农民反映,有些乡镇结报费用不规范,采用记帐方式记录看病的费用,年底一并结算,但诊所记帐的数目不公开,报销费用多少由诊所说了算,影响了合作医疗的形象和声誉。

4.医疗费用偏高,看病费时费钱。调查中发现,只有60的农民一生病到医院去看门诊,而有40的人得了感冒、头痛等小病都是自己买药吃,特别是常见病、多发病,能自己解决的就自己解决。这主要是担心到医院看病贵,而且跑一趟医院费时、费力又误工。郭猛一农村居民反映说,参合后看病取药规定到当地诊所,而当地诊所的药品价格贵,按参合标准报销的药费低于外购药品的差价。也有不到20的农村居民担心花费多,存在小病挨、大病等的现象,不顾病情硬扛着不去医院就诊,能把小病扛成大病。

5.转诊手续并不复杂,但农民群众却反映繁琐。调查中了解到,从乡镇医院转诊至上级医院,反映手续比较麻烦的占62。目前的转诊程序是,所在乡镇卫生院的主诊医生开具转诊证明,经科主任签字、院长批准后直接交办公室备案,就可以报销到上级医院看病后的费用。有相当一部分农村居民不知道这种程序,未先备案直接到上级医院,看病后遭遇报销费用麻烦的问题。程序并不复杂而出现大多数人感觉麻烦的情况,主要是人为因素造成的。

6.医疗费用已经成为影响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据调查,每年全家用于医疗的费用在300元以下的占43,300~1000元的占32,有23的农村居民超过1000元,因医疗费用影响正常生活的农户占总农户的46左右。这里除了农村居民在调查时多反映困难外,可以看出医疗费用在整个支出中确实占有一定的比重。调查中还发现,目前仍有部分家庭仍主要靠种田为生,没有其它经济来源,导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现象的发生,这一农村中的弱势群体迫切需要政府的帮助和扶持。

7.对合作医疗的保障范围,仍存在分歧。根据国务院文件的精神,现行的农村合作医疗是大病统筹,而在调查中有71的农村居民主张保大病,有22的农村居民认为应保常见病、多发病,另有7的农村居民希望既保大病又保常见病。

根据上述调查与分析,提出建议如下:

1.完善制度,宣传引导。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政府为农民办的一件好事、实事,要大力宣传农村合作医疗的优越性,让大家知道这是政府为农民办的一项“民心”、“民利”、“民生”工程,是健康工程和温暖事业。对这项工作,应加大推进的力度,不断研究和完善各种制度,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机制上有约束力,在经济上有吸引力,在过程中有透明度,让广大农民群众都能自觉自愿地参与农村合作医疗,把好事办好,好事办实。

2.增加投入,为民减负。加大医疗基金的投入,尽量提高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降低住院起付标准,切实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研究并建立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推荐访问范文网:wWw.)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要让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后,不再感到生病的无奈和无助,充分显示合作医疗“一人有病众人帮,共同抗病奔小康”的优越性。

3.更新设备,规范服务。及时更新农村医疗设备,加强乡镇医院人员医疗技术的培训,提高农村医疗设备、技术及服务水平,使农村居民真正得到实惠。杜绝合作医疗中的不规范行为,严惩合作医疗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让农民得到公正而廉价的医疗服务,充分享受健康权益。

4.简化手续,便利于民。在转诊环节上,现在的转诊手续必须由主诊医生同意并出具证明,部门主任签字,分管院长批准,办公室备案盖章,这一系列程序是在监督、管理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但也给农民群众带来不便,要优化办事流程,让农民不跑腿就能随时、随地办成手续,以增加服务人员的工作量来换取被服务对象的方便;在结报环节上,将医疗费用的结报手续再简化一些,结报方式再改进一些。报销补助的程序和 ……此处隐藏12620个字……比2014年多544643人次,门诊病人次均补偿费用13.02元,比2014年多0.11元,门诊实际补偿比为21.19%,全市总受益率为89.02%,可报费用补偿比(政策性补偿比)为48.56%,目录内药品使用率为88.55%,10000元以上补偿人次为3938,比2014年多968人次,其中,最高补偿额达到了12.96万元。新农合各项监测考核指 1

标比2014年均有所提高。

一、主要做法及采取的措施

一是建立新农合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及通报排名制度。从2014年开始,我市将新农合参合率、住院实际补偿比、基金年度结余及累计结余率、住院率、次均门诊费用、次均住院费用、合管办能力建设等指标作为县(区)新农合监测评价指标;将参合病人及补偿资金分布、次均门诊与次均住院费用、目录内药品使用率、住院实际补偿比等指标作为市级定点医院新农合监测评价指标,按季通报排名。凡连续排名后三位的县(区)或单位,须对照监测指标,加以整改。

二是大力推行市级定点医院网络直报。2014年,市一院、二院、保健院和解放军第xx医院已顺利开通和xx县的网络直报工作,市四院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即将开通。此外,xx区、xx区、开发区和xx县都和xx医院签订了网络直报试点协议,其中xx医院对xx区和xx县的网络直报已经开通,对开发区的网络直报正在试点。实施网络直报,进一步提高了县(区)合管办和市级定点医院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极大地方便了参合农民报销,开创了我市新农合工作的新局面。

三是全面推进新农合进村报销。今年以来,把村级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作为全市农村卫生工作的重点,利用标准化服务站创建和省扶持村级卫生机构建设这一有利契机,全面推进新农合进村报销和村级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今年全市

已实现新农合网线到村700多个,开通村级报销网点200多个。让参合农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新农合报销,对于巩固提高新农合参合率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四是切实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将新农合参合率、实际补偿比、目录内药品使用率和次均住院费用增长幅度等指标列为政府工作目标和新农合考核指标,每年对新农合定点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检查,有效地规范和约束了定点服务机构的医疗行为,较好地遏制了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势头。

五是继续开展先进合管办创建活动。继xx县去年建成全省新农合管理先进单位后,今年,我市全面组织开展省级新农合管理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召开全市新农合工作推进会,进行专门部署,明确提出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经过省市严格考核,xx区通过市级调研评审,xx区顺利通过省卫生厅专家评审,被省卫生厅表彰为全省新农合管理先进单位。

六是全面完成新农合县级业务系统升级改造任务。为了确保完成这项省政府实事工程,全市加大了新农合县级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力度,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卫生厅举办的各项培训,严格按照新农合县级业务系统升级改造验收标准和建设规范,实行新农合县级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半月报制度,开展达标升级活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市级专门工作机构基础能力尚不能适应工作推进的实际要求。新农合制度从建立之初,就一直强调各级合管办机构建设和能力建设,要求建立和完善新农合管理网络。但我市至今一直仍未建立市级合管办,不利于加强全市新农合管理工作。从目前情况看,全市县级合管办定编人数只有31人,实有人数只有42人,平均每个管理人员需要管理 8万多人,同时缺少市级管理层次,无法保证将新农合管好。二是市级管理平台尚不完善。随着新农合制度的完善和发展,随着新农合筹资水平的不断提高,对新农合的监管要求也越来越高。建立市级新农合管理平台,推动新农合省、市、县、乡、村各级统一联网管理,已成为当务之急。但这方面工作在经费投入、人员配置等方面尚较为薄弱,管理能力滞后已经成为突出矛盾。三是与新农合配套的服务网络能力水平不强的问题日益突出。农村基层医疗定点机构医疗人才普遍缺乏,难以全面承担对服务对象的工作任务,部分民办定点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混乱、政府监管不力的问题比较突出。

三、几点思考

新农合作为一项造福农民的惠民工程,必须以依法推进作为根本的体制保障,必须在法律规范的层面进一步健全完善。

1、立足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方向,从法律层面上进一步明确新农合制度的发展方向,使之在规范指导上具备前瞻性和江苏“两个率先”的鲜明特色。当前尤其要在已进入城市

务工经商的农民工的原有的新农合制度与城市职工医保制度的衔接上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使之顺利过渡、合理对接。

2、立足普惠于民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明确新农合参与各方的权益和义务。在法律规范中对参合农民的权利义务、政府投入的职责义务、医疗机构的管理监督和权益保障、监管机构的设立及其职责权项等均应与时俱进作出相应调整。凡已被实践证明的切实可行的政府规章制度有关规定,均宜上升为法律规范,全面提升依法推进的工作水平,使广大参合人员均能享受较大区域的平等福利。

3、立足可持续健康发展,科学规范新农合基金的筹措保障和使用制度。其中,一是人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保持大致对应的关系,要在法律中作出明确规定。二是政府投入的规模和人均标准,要从实际可能出发,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刚性规定,便于政府预算安排和社会监督。三是对封闭运行的新农合基金,在坚持“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规范管理”的管理原则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使用原则基础上,结合各地实际运作的情况,在法律上明确规定在提足风险基金之后的基金结余率的控制标准,使筹措的基金不致发生过多的结余,使之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让参合农民得到实惠最大化。四是针对农民医疗需求和农村公共医疗机构功能不断增强的实际情况,在保障广大农民公共卫生医疗基本服务的基础上,将基金使用的重点向特困群团、重大疾病和农村公共医疗机构倾斜。

4、立足惠民便民,进一步重视农村基层公共医疗服务机构建设,使之在新农合制度框架内能够满足参合农民常见病、慢性病的医疗需求。一方面在制度安排上要将与之能力相适应的初诊及治疗等权益明确落实到位,另一方面要对各级政府改进加强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建设(诸如基础设施、装备水平、技术力量和保障能力)等提出明确要求,在惠民的同时做到便民,让参合农民不行远路就能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使新农合制度得到全覆盖,强有力的基层硬件条件的保障和支持,这样,既可以降低参合农民的治疗成本,也可以提高新农合基金的使用效益。

5、立足长远发展和规范运作,进一步优化新农合管理网络机制。首先在法律上要进一步明确新农合省级平台整合的目标要求,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全省运作平台,实现医疗资源在全省范围内的参合农民共享。其次在法律上要进一步明确新农合管理机构的性质、职责、管理权限和运作职责,从体制机制上提供必要的保障。再次,在法律要进一步明确承担新农合医疗服务的定点机构的资质、准入条件和职责规范,明确基金购买医疗服务的质量要求和服务经费标准,并明确其违反法律制度规定的行为所应付的法律行政责任及其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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