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场监管局重点事项完成情况总结

时间:2024-12-24 06:22:54
2020年市场监管局重点事项完成情况总结[此文共6455字]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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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0年,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省、州的安排部署,围绕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和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市场监管各项工作。

(一)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一是强化农贸市场监管。落实农贸市场“八个起来”要求,在农贸市场设置监督岗,监督和落实农贸市场从业人员佩戴口罩、提示进入人员佩戴口罩和测量体温、经营场所定时消毒等措施。在农贸市场张贴告示2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160余条(幅),每个农贸市场每天通过喇叭、广播全天候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以及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每日督促检查,督促市场开办者和企业负责人落实每日消杀和测量体温规定,督促指导各类经营场所按要求开展环境消杀,在疫情爆发前期,该举措为黔西南州率先完成疑似病例“清零”贡献了积极力量。二是强化冷链市场监管。组织对全州所有冷库、市场进行认真检查,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冷藏冷冻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公告》,对全州104家在用冷库进行规范建档;对冷库承储的冷冻肉品来源、包装和标签标示、数量和销售去向要重点进行逐项核查,并建立排查工作专项台账,记录有关情况。针对进口冷冻肉品引发疫情的风险,督促冷藏冷冻食品经营单位(含生产加工企业、销售经营者、餐饮经营者,贮存服务经营者)对进入我州的冷冻冷藏肉品,特别是境外生产的冷冻冷藏肉品,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填报《贵州省生产经营冷冻冷藏肉品信息报告表》,及时向属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审查生产经营者资质,以及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索证索票是否齐全等。对无合法来源证明或不可追溯的冷冻冷藏肉品、进口(含自境外直接进口和国内其他口岸进口分销到我州境内的)冷冻冷藏肉品,分别登记造册,并将相关信息及时通报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由卫生健康部门组织采样,进行新冠病毒污染风险排查。经排查无新冠病毒污染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对冷冻冷藏肉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一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严肃查处。截至目前,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2600人次,共排查冷库520家次,检查冷藏冷冻肉品经营户812家次,排查冷冻冷藏肉品12.5吨。配合卫健部门检测核酸冷冻冷藏肉品样品数量398个,检测从业人员数量148人,检测环境样品数量353个。检查中查获70公斤无检疫合格证的冷冻猪肉,对5家违法违规的冷冻食品经营户进行立案调查,罚没5.5万元。三是强化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资质量监管。以药品批发企业、药品连锁企业、药品零售企业为重点对象,以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资(口罩、酒精等)为重点品种,切实加强监管和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州内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每日检查制度,对州内1家医用口罩生产企业实行派员监督制度,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资质量合格。同时,针对“部分药店退烧药品上报记录和销售记录不匹配,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并主动引导到就近发热门就诊”的问题,出动执法车辆26车次、执法人员67人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78家,全面检查辖区内零售药店退烧药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2020年以来,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共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24户次,经营单位13298户次。四是强化价格监管。以药品、疫情防控用品及生活必需品为重点,全力做好以猪肉为重点的农产品保供稳价工作,着力加强猪肉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加大对屠宰场、生猪养殖户、农贸市场、超市等的价格监督检查力度。检查粮、油、肉、禽、蛋、菜、奶、盐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加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串通涨价、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2020年以来,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共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11991户次,检查食品销售单位78531户次,检查其他经营单位21652户次。五是强化野生动物市场排查。重点排查农(集)贸市场、花鸟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各类经营场所,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野生动物捕猎工具的违法行为。截至2020年12月,全州共排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花鸟市场等各类经营场所32447户次,其中农(集)贸市场16010户次、商场超市16085户次、花鸟虫鱼市场76户次、宠物交易市场16户次。累计检查各类市场经营户142068户次,其中市场内经营户97703户次、餐饮店43186户次、宠物店164户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9107个次。六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围绕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三个环节,重点排查违规销售野生动物及野生动物肉品的行为、销售未经检疫的“白条肉”的行为,督促城区活禽交易市场和活禽屠宰点全部关停,并进行消毒杀毒。截至2020年12月,全州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1880户次,检查食品销售单位80669户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50541户次。七是强化广告监管。以食品、药品、防护用品、保健品等为重点,全面排查各类借机发布虚假广告、违规宣传疗效和为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发布广告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州共排查、监测各类广告6600余条次,发现违法广告130条次,已全部整改完成。八是强化12315热线投诉举报事项办理。截至12月28日,12315热线共受理投诉举报咨询13734件,其中投诉2665件、办结2528件,举报563件、办结517件,接受咨询10506件,投诉举报和咨询的重点内容为价格、药品、医疗器械、食品等领域。九是强化重点场所、重要设备检验检测。春节期间加班加点完成兴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隔离中心电梯检验,保障设备正常投入使用;安排精干力量完成全州各定点医院电梯检验和督促维保单位按期开展维保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医院电梯正常使用。同时,根据医院实际需要,安排人员完成各定点医院血压计、心电图机、心电监护仪,B超机,CT机、CR/DR机等400多台医疗设备计量检定工作,确医疗设备正常使用。十是强化违法行为打击。坚持稳定市场秩序就是稳定人心、稳定社会,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能职责,抓牢抓实药品、医疗器械、冷冻冷藏食品等重点,强化监管措施,立案查处各类案件569件、罚款713.12万元,有效护航市场环境,确保市场秩序总体稳定。十一是全力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研究出台了《黔西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措施》(州市监局发〔2020〕5号),对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有效解决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实际困难,提出8个方面24条工作措施。根据省药品监管局授权,疫情期间共发放一次性使用非无菌口罩临时生产函5家,帮助企业获省局发放临时生产函4家。全州口罩生产能力从每天4万只上升到每天100万只,为全省、全州口罩充足供应发挥了重要作用。疫情防控期间,州市场监管局 ……此处隐藏1377个字……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函〔2019〕75号),依托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制定印发《2020年度黔西南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组织召开2020年全州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会议,并对相关部门开展业务培训,推动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2020年,全州各行政执法单位共开展随机抽查7602次,随机抽查对象52677户,选派执法人员28936人次,单位随机抽查平均达29.93次。

(四)强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一是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范。以“四个最严”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践行“五步工作法”和“四逐四准”要求,狠抓“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管,牢牢守住了不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深入开展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和“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全州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100%,提前完成省级安排的“小学和幼儿园‘互联网+明厨亮灶’率达50%”的目标。全州完成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10837批次、不合格208批次,合格率98.08%。立案查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行政处罚案件679件、罚款529.95万元,没收不合格食品及食用农产品3543.95公斤,移交公安机关案件17件。与六盘水市建立区域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合作机制,组建风险预警交流专家库,聘请了31名涉及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领域及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专家。组织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专家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2次。二是强化“两品一械”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两品一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8123人次、检查两品一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8325家次。开展中药饮片、特殊药品、生物制品、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医用防疫物资产品出口生产企业标签标识、毒品检测类医疗器械、美容美发场所化妆品,国家局公布的268批次不合格及假劣化妆品等专项检查,确保两品一械质量安全。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疫苗预防接种单位专项监督检查,确保疫苗在运输、储存中的质量安全。立案查处“两品一械”违法案件29件,罚款91.9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件。完成药品抽检608批次,不合格6批次,不合格率0.99%;完成化妆品抽检50批次,合格50批次,合格率100%;完成医疗器械抽检40批次,合格40批次,合格率100%。完成收集评价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982份、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291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77份、药物滥用报告173份。三是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百日攻坚”及重要节假日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完成重大活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任务,开展电梯维保质量评价,评出A级单位13家、B级单位13家、C级单位9家、D级单位10家。开展“两场站”压力管道安全整治,对涉及燃气储存、供气的企业以及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开展压力管道专项检查,协调解决压力管道检验历史遗留问题,促进解决压力管道检验和合法使用。开展景区旅游观光车专项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3起,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3份。开展试运行电站锅炉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补充监督检验和安全附件校验,确保设备检验合格使用和人员持证上岗。全州特种设备平均隐患率2.82%、登记率96.88%、检验率97.47%,均符合省级年初的预期目标要求。四是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争取财政资金30万元对混凝土电杆、砌墙砖等9类183个批次产品进行抽检,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对流通领域7类108个批次商品进行抽样,对省级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2家生产企业开展后处理,目前已全部完成。

(五)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扎实开展知识产权培育、创造、运用。组织开展地理标志培育、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调研,指导帮助企业培育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试点项目,完成对晴隆县、望谟县、贞丰县、册亨县县域经济知识产权战略项目的申报指导和推荐工作,完成11家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审核推荐工作。2020年,全州共计申请商标4503件,注册商标2262件,实有商标11419件,其中农产品商标3300余件,共计申请专利1145件,其中发明专利118件,实用新型专利891件,外观设计专利136件。二是扎实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与州银保监分局联合印发《黔西南州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方案》,采取上门服务、上门宣传等方式,帮助和引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业务。对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的市场主体,积极帮助对接相关金融部门和知识产权评估机构,争取获得质押融资。积极向国家局申请在黔西南州商标受理窗口增设注册商标质押登记业务,服务好州内知识产权质押融资。2020年,州市监局帮助位于贞丰县辖区的“贵州宏臻菌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用其3件发明专利组合质押贷款,成功获得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贞丰支行授信1.46亿元,是黔西南州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中获得授信金额最大的一家。三是扎实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围绕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黔西南州工作实际,针对防疫物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产品和重点场所,严肃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侵犯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2020年,共办理商标侵权案件57件,涉及食品、服装、装修材料、口罩、机油、电子产品、酒类及生活用品等领域,罚款450.48万元;办理外观专利侵权纠纷案件1件,请求人获赔偿人民币6万元。

(六)加大消费维权力度,依法维护健康消费环境。一是开展电商平台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电子商务平台把关不严、不落实基本义务和平台治理义务、协助监管义务等问题,突出检查平台内经营者“亮照、亮证”、平台协议规则、平台自营与他营、信用评价规则等信息公示情况;检查平台经营者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七日无理由退货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情况,对侵权行为、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采取措施情况;检查平台经营者履行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义务落实情况等。2020年,共检查电商平台企业10户,对4户未及时督促经营户亮照亮证或未公示交易协议规则的平台进行约谈,同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二是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整治。针对消费者、经营者和媒体反映强烈的保健品、食品、烟、酒、家用电器、农资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网络市场。2020年,共组织开展全州网络市场专项检查12期,共检查辖区网站、网店11008户次,其中对995户次因关闭或被恶意篡改为涉黄涉赌的网站提请省局关闭并不再接入该网站。完成省局下发平台网络专项监测任务5期,监测116户次。完成省局推送排查线索424条,整改完成368条。三是做好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各级消费者协会和基层“一会两站”作用,扎实做好消费调解工作,2020年,12315热线共受理投诉举报2327件,办结216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32.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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