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对农资补贴增减调查报告(精选多篇)

时间:2024-10-21 16:19:07
财政对农资补贴增减调查报告(精选多篇)[此文共11345字]

第一篇:财政对农资补贴增减调查报告

经国务院同意,近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日前,记者就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有关问题采访了财政部有关负责人。

农资涨价影响农民收益

问: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农资综合补贴是我国重要的支农惠农政策。它的主要内容是:根据化肥、柴油等主要农资价格的上涨情况,在综合考虑当年粮价变动、促进农民增收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合理安排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实行动态调整,补贴规模只增不减,以更好地保护农民种粮收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问:为什么实施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

答:近年来一些农资价格上涨较快,种粮成本有所上升,迫切需要建立健全一套科学的补贴长效机制,以确保农民种粮收益不因农资价格上涨而下降,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建立健全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一是有利于稳定种粮农民的补贴预期,以更好地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二是有利于财政部门科学、合理安排补贴预算;三是有利于加强补贴资金的管理;四是有利于促进补贴政策更加公开、透明,便于社会监督。

补贴规模不会减少

问:实施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后,如何确保补贴规模只增不减?

答:为确保农民种粮收益,实施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遵循了“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基本原则。

价补统筹,即统筹运用国家财政补贴与调控粮价两方面措施弥补因农资涨价而引起的农民种粮增支。当农资价格上涨时,如果粮价涨幅不大,弥补农资增支则以财政增加补贴为主,适当考虑粮价增收因素;如果粮价涨幅较大,农资增支原则上主要靠粮价增收消化,适当增加财政补贴。

动态调整,即中央财政安排补贴增量资金与农资涨价引起的种粮增支联动,补贴额度动态调整。如果当年农资价格水平较基期上涨较大,导致农民种粮增支较多,中央财政相应多安排增量补贴资金;当年农资价格水平较基期没有上涨或略涨,农民种粮不增支或少量增支,中央财政不安排或少安排增量补贴资金。

只增不减,即中央财政上年已安排的补贴规模在当年不减少。上年补贴规模自动作为次年的存量补贴,由中央财政继续安排。

从具体操作上讲,即以xx年亩均化肥、柴油支出水平为初始基期水平(以后年份高于初始基期水平的,则以该年作为新的基期年)。综合考虑当年农资价格和粮食价格变化以及国家财力情况,确定次年农资综合补贴规模。与基期相比,当年化肥、柴油价格上涨影响农民种粮增支较多时,则在上年补贴规模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农资综合补贴;当年农资价格不涨或下降时,原则上保持基期补贴存量不变,如果连续三年粮食亩均化肥、柴油支出不高于基期水平,可以统筹当年财力情况适当增加农资综合补贴。

春耕前补贴兑付到户

问:中央财政如何确定年度补贴规模?如何分配和拨付补贴资金?

答:实施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后,中央财政将根据当年农资实际涨价情况,统筹粮价上涨因素后,合理安排补贴规模,在次年年初分配、拨付到省。

具体来说,第一步,测算当年因农资涨价引起的增支总额。主要依据国务院价格、农业主管部门统计的全国亩均化肥、柴油增支额、当年粮食播种面积等因素来测算。第二步,确定当年补贴规模。按照补贴“只增不减”的原则,基期补贴存量如数安排。同时,财政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根据当年农资增支总额,粮价上涨因素和财政承受能力,提出新增补贴额,报国务院批准后确定当年补贴增量。基期存量与当年补贴增量之和为补贴总规模。第三步,分配补贴资金。存量补贴资金按基期分配基数不变。增量资金分配,原则上主要考虑各省(区、市)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商品量等因素,并适当考虑地区农资价格差异。补贴资金分配向粮食主产省倾斜。第四步,拨付补贴资金。每年年底确定补贴规模和资金分配方案后,在次年初将资金拨付到地方,要求各地在春耕前将补贴兑付到农户。

问:实施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为什么要选择化肥、柴油两大类农资作为测算种粮农资增支、安排补贴规模的依据?

答:种粮农资按大类划分,主要包括化肥、柴油、种子、农机、农药、农膜等。选择化肥、柴油两大类农资品种作为测算种粮农资增支、安排补贴规模的依据,主要有以下考虑:一是化肥、柴油增支占农资增支的大头,一般占70%多,对种粮农民收支影响大,且全国种粮农民普遍使用,易监测、好算账;二是农药、农膜支出占种粮农资成本的比例小,对农民种粮影响不大,而且品种多、差价大,价格、用量等均难以监测核实;三是国家已安排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等专项补贴,种子和农机不宜再重复补贴。

第二篇:财政补贴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

**镇人民政府:

*村是**镇下属行政村,位于**镇西部,北部紧临黄河,全村总人口1797人,552户,人均收入9159元,人均耕地12亩/人。辖村总面积363.68公顷,其中耕地144.6公顷,林地26.18(本站向您推荐wWw.)公顷,荒草地108.36公顷,村镇及工矿用地55.5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2公顷,其他土地17.03公顷。

为了更好的开发建设我村境内的***景区,及*河滩地。经过认真规划,迫切需要在我村*河滩***码头至万亩鱼塘处,修建一条道路,主要为服务区域内旅游业、农业及渔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下面就此项目和所需资金的情况,向镇政府报告:

1、项目区概况;

项目所在区域道路一直是坑坑洼洼、坎坷不平,尤其在雨后,更为泥泞不堪、寸步难行,非常影响景区发展。为彻底改善此种情况,全面提升景区形象,提高服务效率,所修建的道路全长3公里、路面宽7米,并在路旁挖深宽各0.5米的边沟。

2、项目建设内容;

①、开路;修路设计宽度7米,全长3公里,在铺设作业前应

清除用地范围内的鱼塘、树木、临时建筑等;②、路面铺设20公分厚三七灰土,并压实;③、铺设钢渣;用15公分厚的钢渣铺设在三七灰土上,并压实;④、边沟;道路建成后,需在道路两边挖深宽各50公分的边沟。

3、项目资金;

①、道路建设所需资金概算82.45万元;

②、我村自筹资金20.45万元;

③、需申请补助62.00万元。

以上就是此项目的相关情况,为加速景区的发展,也为进一步提升相关产业形象及服务效率,更为加大加快开发力度。恳请镇政府考虑我村实际情况,对我们所申请的资助资金给予大力支持,不胜感激!

特此报告

**镇*村村民委员会

2014年4月1日

第三篇:增减报告

7.增减报告

会计部门应于次月15 日前就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 ……此处隐藏6789个字……的经营行为。

(四)规范农资市场与整治农资市场的主要任务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党和政府历来重视“三农”工作,各级各部门都将做好农资流通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措施。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意见,明确提出规范和发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新型农资流通组织。积极发展农资连锁经营,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农资企业采取特许经营方式,吸引小型农资经营企业加盟,扩大经营规模;二是健全农业生产资料服务体系。农资流通企业要将农资销售与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开展配送、加工、采购服务和技术服务及农机具租赁等多样化服务,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大力推广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和提高农产品质量、科技含量较高的新型农资产品;三是整顿和规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农资价格监控机制,防止生产和流通环节随意抬高价格,保证农民能够得到各种政策优惠。加快建立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具等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健全农资损害赔偿机制,为保护农民利益提供制度保障。因此,我们认为整治和规范农资市场,需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大力培育农资龙头企业。培育农资龙头企业尤为重要,一方面是由于经济体制转轨以后,传统的农资流通体系被打破,亟待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农资流通格局;另一方面是由于龙头企业是商品市场成熟的标志,体现了市场竞争水平和流通发展水平。目前,我国大规模的农资流通企业还很有限,距离拥有核心竞争力还有差距,销售体系比较脆弱,经营管理水平也不高,多数农资经营企业还处于重组过程之中,适应新农村建设的农资市场要求不相协调,与建立系统性、规范性、科学性、物流性农资商贸市场的目标相距较远。

二是扎实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作为现代流通方式,也是农资建立现代农资流通体系的重要任务,是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商务对策,是实现农资企业做强做大的途径。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连锁经营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各类企业通过连锁经营向农村延伸经营网络。根据我国加入wto的新形势,农业部于2014年印发了《关于发展农产品和农资连锁经营的意见》。2014年,商务部在全国部署推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推动城市企业到农村市场开展日用消费品和农资商品连锁经营,以期改善农村市场状况。省政府征得商务部同意,将安徽作为全国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省,并将农资纳入试点。实践证明,这是一项加强新农村建设行之有效的商务措施,参与试点的农资企业热情高涨。我国农资经营企业熟练庞大,农资采购、物流和进入市场成本居高不下,对偏远地区农村发展十分不利,因此需要借助“万村千

乡市场工程”的政策平台,吸纳加盟农家店组建农资“联合舰队”,特别是中邮物流的介入,更有利于农资市场资源的整合。

三是强化农资行业组织自律。由于农资长期专营,市场秩序如同“走方步”。体制转轨以后,农资市场像是体育大看台散场一般,各奔东西,不成规模。由于缺少道德规范和行政执法困难,貌似繁荣,实则混乱,各自自创一套“游戏规则”,缺少行业组织开展政府与企业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及行业组织内部之间的交流。因此,有必要加强农资行业组织自律,形成农资行业组织内部和农资组织与社会之间的相互监督与制约,这样政府的引导对象由单个农资经营户转变为行业组织,或在行业组织的配合下实施监管。政府转变监管方式,通过加强对行业组织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实现职能转变。一方面农资商会与政府部门之间缺少有效的互动交流,另一方面农资商会成员不能充分体现农资的行业性和地区性。

四是建设区域性农资大市场。我国三农经济的发展对农资的市场需求熟练巨大而又呈现一定的地域差别和不平衡性,建设区域性农资大市场对于促进各地区三农市场良性发展意义重大。

四、关于规范农资市场的若干建议

今年,中央1号文件将“三农”问题置于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突出强调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中央10号文件就中部崛起作出全面部署,将粮食生产与物流摆上等分位置。可以说,农资市场与农产品生产、流通、加工、出口等密切相关,关系到解决“三农”问题能否取得成效的大问题。

为规范农资市场,必须加强农资连锁配送,对于确保农资市场商品质量和价格稳定,发挥重要作用。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打击农资市场不法行为,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建立农资经营户的经济户口和信用档案,力求从根本上根治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

根据市场调查和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农资经营,解决农资市场问题,规范农资经营行为,解开农资市场监管的死结,从实践的角度看,需要选准切入点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成立农资市场监管领导小组,作为关于农资市场监管的议事机构,实行联席会议议事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研究和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与措施,检查议事各方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是根据《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对农资经营中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并联审批,将规范证照办理作为切入点,为此建议政府出台有关规定,公开证照办理程序、审批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对县以下农村市场的农资经营户,由乡镇政府实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

三是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企业,由试点企业统一办理所属企业及加盟店的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和安全评估、职工培训,适当减免并统一收费标准,规范收费项目,实行农资经营并联审批机制,简化办事程序。

四是大力推进农资流通现代化,着力于发展农资连锁经营,培育大型农资经营企业。首先是要突破“一主两辅”的指导思想,改变与现行政策、法律不相适应的做法,用市场经济的思维、视野,通过改革的方式,发展农资现代流通方式,充分发挥大型农资流通企业的龙头作用,形成以农资龙头企业为主导,以农资市场为基础,以农资物流配送为重点,以农资

经营户为终端的农资流通体系。其次是培育大型农资流通企业,引领农资市场发展,促进市场有序竞争,增强龙头企业的采购、物流、营销能力,提高企业基础管理、资金管理、人才管理水平,发挥其在农资市场上的示范作用。第三是发展连锁经营,依托大型农资经营企业输出管理、资金、技术、品牌,通过大企业的市场运作,带动中小农资经营户发展,强化连锁经营企业市场责任,节约政府监管成本。

五是要培育农资大市场,建设农资物流园区。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具有内在的农资市场需求和广阔的市场空间,物流运输可以更好地集中市场资源,促进农资经营户公平合理竞争和政府部门加强监管,为广大农民选购农资提供新的选择。

六是充分发挥农资网络的作用,打开中国农资供销网(),我们可以流览更多的中国农资供销方面的信息,它为我们开启了一扇观察中国农资供销动态的窗口。我们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密切关注中国农资供销的发展动向,有针对性的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切实发展农业经济,为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扎实的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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