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药管中心上半年业务工作总结

时间:2024-11-10 06:22:54
2021年市药管中心上半年业务工作总结[此文共2145字]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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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市药管中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药品医用耗材采购管理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市医保局的指导下,积极推进各项业务工作,现将上半年主要业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中心注重党建和业务融合促进,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按照要求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强化党员干部思想理论学习,认真开展“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全力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二、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强化药耗供应保障

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各项药品惠民政策,在市医保局领导下,强化考核督导,完成市属公立医院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合同续签工作,认真做好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采购监管工作,有力保障市属八家公立医院临床需求。

(一)国家集采药品按期落地,及时落实集采药品联动降价政策。第四批国家集采药品在市属公立医院于5月9日起开始执行,第一批(第二年)、第二批(第二年)、第三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采购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截至目前(6月21日),我市采购国家集采药品(省平台数据))累计达3684万元,按照平均降幅(56%)计算,采购金额减少2063万元,按照报销比例60%计算,为患者节约资金825.2万元,为医保节约资金1237.8万元。

(二)推进省谈判议价结果和国家医保谈判药政策落地,执行市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带量采购结果。根据省局要求,今年继续执行省抗癌谈判药13种抗癌药中的7种,截至目前我市采购省抗癌谈判药累计193.83万元。按照《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执行2020年安徽省临床常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谈判议价结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1〕3号)要求,按期执行60个临床常用药品的省谈判议价结果,全市已采购1057.53万元。推进国谈药品政策落地。根据省平台数据,我市医疗机构今年已采购国家医保谈判药5816万元,最大限度的满足患者用药需求。今年1-6月累计采购74种短缺药品、急抢救药等保供稳价药品609.4万元,实现了供应顺,价格稳的既定目标。

(三)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布置督导市属公立医院全面执行国家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结果和继续落实2020年省两批四类高值医用耗材集采结果,全部零差率销售,严格落实惠民政策。2021年1月至5月28日市属公立医院采购中选产品金额为1212.54 万元(采购数据为医院提供),按平均降幅推算让利节约3020.34万元。

(四)积极推进全省血液透析器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对各级公立医院开展实地调研,组织召开生产企业、配送企业、临床专家座谈会,赴宁波市进行交流学习,充分听取企业、医院管理者和临床一线专家的意见建议,切实掌握和了解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临床使用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调研和征求意见,不断完善血液透析器集中带量采购方案,目前方案已进入公示征求意见阶段。

三、加强药耗款结算管理,积极化解欠款难题

(一)加强药品高值耗材款结算管理。认真完成药品、高值耗材“进、销、存”环节账务处理工作,做好与公立医院财务科及药品耗材配送企业核对往来账工作,按照合同要求和国家政策及时支付药品耗材款。2021年1-5月份,市直八家公立医院药品、耗材销售收入4.06亿元,其中:药品销售收入3.71亿元,耗材销售收入3584.47万元。

(二)多措并举,积极化解欠款难题。充分运用考核和激励约束等手段和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增值服务费分配制度,对欠款严重的医院严格执行“现款现货”制度,进一步加强药品高值医用耗材款催缴工作力度,积极化解公立医院债务,解决配送企业资金周转困难。

四、强化制度建设,坚持考核与信息化监管双管齐下,确保工作落实落细

一是不断完善健全工作制度,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属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目录文件附表报送格式的通知》、《市药管中心关于印发市属公立医院关于临时采购药品管理操作细则的通知》、《市药管中心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市属公立医院执行药品带量采购政策的通知》和《关于建立市属公立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动态调整常态化工作的通知》等工作制度,对公立医院药品目录动态调整、临时采购工作、药品带量采购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结合药品价格合理形成机制在实践一年多来的情况,积极向市局提交公立医院药价合理形成建议。

二是加强对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月度考核工作,按季度对市属八家公立医院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现场检查。监督检查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的网上采购计划及“两票制”的执行情况,了解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的供应情况,核对药品库存数据,重点检查“17+13+X”抗癌药、“4+7”国家集采药品网上采购及使用情况,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医院和配送企业及时整改。

三是充分利用省集采平台和市药品供应链系统,对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采购情况开展动态监管。每月核对供应链系统与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数据,积极和省集采中心联系,完成药品供应链系统临采模块与省药品采购系统的对接匹配,切实保障监管数据准确有效。

四是认真做好药品目录在供应链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工作,完成第四批国家集采目录和市药品供应链的匹配工作;完成2021年1-6月省平台反馈及药品科药品采购目录维护共计793个品规,其中国家医保谈判降价49个品种,第二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安徽)相关药品联动降价21个品种。四是积极参与公立医院年度目标考核,扎实开展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配送月度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应用管理,充分运用激励作用,把集中采购工作推深做实。

五是配合完成2020年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工作。按照国家医保资金审计的审计报告要求对药品临采数据上传进行整改,积极和省药采中心联系,建立对接日志、细化采购流程、专项培训,按期完成了药品供应链信息管理临采模块与省药品采购系统的对接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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