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租赁合同汇编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设备租赁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设备租赁合同1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设备名称、数量、价值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选定以下设备租赁给乙方使用,具体报价见附件一、二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价 值:
数 量:
附 件:
状 况:运转正常
使用地点: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合计 天,如需要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15日内,重新签订合同。若乙方实际使用期限不足一个月的但超过了15天(含15天),按照一个月计算租金,15天以内按照月租金的50%计算。租赁期满后,双方没有续签合同,而乙方又不购买本合同设备而继续使用本合同设备的,自租赁期满之日起,按照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
第三条: 租金及结算
1、设备租赁费用:/月.套,天.套
租金支付:本合同签订的当日,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第一期租金 /月.套,共计租金元整,以便甲方准备相关租赁工作。此后乙方务必在每月的10日之前向甲方预付下一租期(或下一个月)的租金。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租金,甲方则按逾期租金总额每天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四条:保证金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收取乙方每套设备 万元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乙方交纳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保证金抵为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设备的缺损赔偿金后,保证金余额应退还乙方。
第五条:双方责任和权力
在设备租赁期间,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设备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收到设备后,应以甲方名义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综合险,保险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将投保合同交甲方作为本合同附件,因乙方未按规定投保造成设备财产损失而无法得到赔付的,应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
1、甲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确保租赁给乙方的设备质量合格,出厂时运行正常、机件齐全。
2、乙方责任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设备转租给第三人,亦不得在设备上改善、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迁移安装地点,甲方有权随时检查设备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配合。
(2)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设备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3)租赁期内发生和各类机械事故,乙方均应及时如实填写事故报告,并通知甲方,对隐瞒不报或避重就轻,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租用权。
(4)使用结束后,乙方一次结清费用并且必须做好设备的退场工作,完好退还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六条:租赁设备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设备交货地点为甲方,由甲方向乙方交货。因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设备延迟交货,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应自收货时起24小时内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将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设备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货当天,最迟不超过交货日期三天内,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租赁设备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要求。
第七条:租赁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设备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机油、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因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维修的,由甲方负责维修费用,但因乙方操作不当而引起的维修费用则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使用过程中更换易损件,应按照本合同附件《 设备清单和价格表》中所列清单和价格,提前一天向甲方提出购买清单,购买费用从保证金扣除。
3、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甲方维修设备所产生的差旅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三天,如超过三天,每超一天,应免收乙方相应天数租金;若是乙方操作不当原因造成设备故障的,乙方租金不能免除。
4、租赁设备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5、租赁设备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金,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租赁设备运费的承担
租赁设备进场退场的费用,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租赁设备的损毁和灭失。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间内发生的租赁设备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列)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设备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设备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设备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设备损毁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设备租赁报价单》中所列的售价赔偿甲方。
第十条:特别约定
1、在租赁期内或期满后,若乙方要求购买本合同设备的,甲方同意按本合同附件《设备租赁报价单》规定的优惠价格将设备所有权转给乙方。乙方保证金可转化为购买设备款,已支付的租金则不予以退还。
2、若乙方按照本条约定愿意购买本合同设备的,需提前7天告知甲方,而设备转让款的支付时间可双方协商确定,但最迟应在自原租赁期满之日起不超过15天内付清全部设备转让款。
第十一条:商业秘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未经对方书面同 ……此处隐藏16971个字……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2、乙方在租赁期限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使用权。
3、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设施以可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索赔权。
4、乙方对租赁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清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装载机及厂内所有设备必须在租赁场地内从事钢渣洗选辅助专项工作,不得开出场地外从事经营或其它工作,不允许外借他人使用,如违反造成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违反此条甲方有权收回相关设备。
5、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在租赁期间,乙方自负盈亏,所产生的一切债务与收益均与甲方无关。同时甲方在租赁前的债务也与乙方无关。
7、厂内的主要设施(房屋、堡坎、设备)等不得随意改动,如需改动须取得甲方的同意。
第五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相关配套设施、各种证照及相关经营条件。各种证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环保、组织机构代码证)有关合法生产的手续,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由甲方负责。如遇到国家政策性变动,一切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2、监督乙方对租赁物,场内附着物的正确使用,负责协调周边关系,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各项费用。
3、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内的各种设备,同时应定期对通往场内的道路进行维修,如需改动各种设备应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造成损坏的应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4、遵守甲方要求,场地设备均不得转租、转让、变卖。
5、在租赁期内,该厂的一切责任事故(生产用电、生活用电、工人各种安全、运输安全等)及相关责任由乙方全权承担。包括厂外五百米十千伏输电线路和变压器的安全责任也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同和国消防条例》有关制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工作,须做好员工的宣传和管理,不能在厂内及厂周围随便用火,一旦造成火灾等事故,责任由乙方全权承担。
7、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终止现有业务(二基地钢渣洗选),如需终止须与甲方协调一致后方可终止,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理。
8、如乙方需拓展业务范围,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且不能造成环境污染,同时在政策允许且不影响场地功能的前提下,乙方可在场内增加设备。如因拓展业务或增加设备而需办理相关手续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有关规定申报办理,由此而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所造成的相关责任也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租赁场地、设备交还
合同期满后,在合同期内乙方新增设备由乙方从租赁场地拆除并自行处理,租赁甲方的设备归还甲方。乙方应于租赁期满之日前将租赁场地以租赁前原貌,返还甲方。同时租赁的设备也要以能正常生产的良好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且租金不予退还。
1、未按约定使用场地、设备、经甲方3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2、利用场地加工、制造违禁物品的。
3、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它人交换场地。对设备设施随意拆卸、转借、转租。
4、逾期3日未支付合同中规定的任何款项。
5、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拒不接受甲方监督纠正。
在合同期内如有征用土地的情况出现,甲方投资的由甲方受益,乙方投资的设备由乙方受益,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的可依法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自愿达成以上合同,双方都必须遵守以上合同内容。如有违反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且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
2、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迟缓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是源于不可抗力事由,可免除其承担违约责任。
3、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事由包括:
(1)地震、天灾、火灾等不可抗力事由。
(2)战争及政治。
(3)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不履行或迟缓履行本合同的一方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凡违反此义务而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该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生效,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甲方身份证号:日期:
乙方(签章):乙方身份证号:日期:
设备租赁合同15甲方:
乙方:
根据《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租赁房屋、设备的基本情况
1、乙方租赁甲方的工作场地平方米,作为机械加工用,对外合法营业,自负盈亏。
2、租赁期间,乙方租赁甲方的设备(见设备清单)由乙方负责维护维修。
3、租赁期间,乙方要安全合理使用设备,因乙方使用设备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合同终止后,乙方要保证将所租设备齐全完好的交给甲方,否则应赔偿甲方损失。
二、租赁期限及租赁费的交纳方式
1、租赁期限:自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
2、租赁费每年开始日及六个月末交纳。
四、房屋、设备的维护与维修
1、乙方对所租赁的设备、房屋只有使用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转让或抵押;若进行房屋改造,必须经甲方同意,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到期后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随意拆除。
2、乙方所使用的设备,缺少配件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到期后归甲方所有。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
1、乙方在租赁设备期间,要注意爱护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应赔偿经济损失。
2、甲方提供水电,乙方按月向甲方交纳水电费。
3、租赁期间,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债权债务。
4、乙方应按时交纳房租,并遵守相关的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有不履行上述协议的,任何一方有权追究,但遇到不可抗力或者遇到因国家的法律、法令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必须在15天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的终止合同。
七、其他
1、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议不成,可诉诸法律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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