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原攸永中学11、12、13班同学会的相关细则
原攸永中学11、12、13班是一个团结友爱、注重同学友情的班集体。自1992年毕业以来,大家在各自工作、生活的领域继续保持和加强同学间的联系。2014年6月和2014年6月分别在湖南长沙和衡阳举行了较大规模的师生、同学联谊会。根据情况发展和实际需要,成立原攸永中学11、12、13班同学会。现将相关细则公布,供全体同学讨论。
1、 明确目标:注重同学友情,关注同学事业、家庭,发展同学间联系,促进同学们共同发展。
2、 明确定位:自发性松散型民间团体
3、 机构设置:
(经广泛讨论,于2014年6月1日在湖南衡阳聚会上,经聚会同学表决通过。)会长:吴俊良,书记:蒋勇勇
执行会长:曾霞、刘军、周立钰、朱其荣、王伟红
常务会长:刘沛良,秘书长:谢锋琦
4、 同学会章程
(1) 同学会遵纪守法,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服务登记在册的全体同学,凝心聚力,形成合力,做服务社会、报恩国家的民间团体。
(2) 同学会主要以同学群(群号69571192)为依托,为大家搭建联系和服务的平台。班长曾霞为群主,罗
才明、谢锋琦、龙喜群、朱谷辉为管理员。
(3) 同学会确定分区管理的基本原则。分成长沙、娄底、省外3个主要区域,刘军、蒋勇勇、曾霞为所在区域负责人。建议各负责同学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两名同学协助。
(4) 为安排同学聚会,制定以下几条原则。
a、 每3至5年安排一次较大规模的同学聚会。
b、 群内通知,电话邀约,面向全体。
c、 原则上aa制,500元为底,上不封顶。
d、 接受群内一个或几个同学的邀请。
e、 秘书长担任同学聚会的召集人。聚会召集和进行期间,各组安排一名联络员与秘书长联系。经各地负责同学提名,龙喜群、罗振群、朱谷辉分别为各地联络员。
f、 建立同学会基金,主要用于聚会和解决群内扶助及母校(现宝农学校)贫困学生的资助。设立专门账户,由屈凌云任出纳,葛凌云任会计。每3个月公布一次资金进出情况。任何付出都必须在群里公布(包括付出细节), 并且由会长签字方能生效。
g、 同学聚会要进行资金预算和审结,并经会长批准签字后及时在群内通报。
h、 同学聚会的相关资料和图片都在群内发布,一般不发文字材料。由秘书长负主责,群内管理员服从秘书长安排。
5、 其他未尽(更多请你搜索WWw.)事宜,所有同学会成员有权建议、批评。会长具有最终解释权和决定权。
6、 本细则讨论期为10天(2014-6-2为起始日)自2014年6月12日起公布实行。
江西省泰和县万合中学
九二届(四班)同学会章程
(如有修改建议,请另启文说明,并将修改意见发回邮箱,供召开会员会议时修改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本会名称:万合中学88级及89级暨92届初中同学会。
第2条 万合中学88级及89级暨92届初中同学会(以下简称“同学会”)是由江西省泰和县万合中学88级及89级暨92届初中〔包括辍学、转学、复读)全体同学组成的自发的、非正式、非营利性的联谊群体。
第3条 宗旨:重温昔日情怀,延续同窗情谊,加强沟通,促进交流,互帮互助,促进发展。
第4条 本同学会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和一切非法活动。
第5条 同学会的联谊事由大会决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是同学会理事会。
第二章 同学会理事会职责
第6条 组织会员积极参加同学联谊会及母校组织的庆典、专题会议等各种活动。
第7条 充分发挥同学会的桥梁作用,加强母校及各界的交流。
第8条 定期组织会员开展联谊活动。
第9条 加强本会与母校及校友的联系。
第10条 建立同学会qq群,使qq群成为会员之间及与校友交流的平台和窗口。
第11条 组织同学会会员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尽力关心帮助同学会会员。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12条 凡是万合中学88级及89级暨92届初中同学均可自愿参加本会。
第13条 会员的权利
(一)会员享有参加由同学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利;
(二)会员享有表决、选举、被选举和向会员大会提出意见的权利;
(三)有特殊困难的会员享有获得同学会资助的权利。
第14条 会员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同学会章程,执行同学会决议;
(二)维护同学会、同学的利益,维护同学会的信誉和形象;
(三)自觉缴纳会费,积极捐助同学会基金;
(四)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同学会的发展出谋献策。
(五)积极支持同学会,互通同学信息。
第15条 退会
(一)会员可自由退会;
(二)有严重损害同学会、同学利益的,应劝其退会。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16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包括: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
(三)审议表决同学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17条 会员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举行。
第18条 本会设立理事会,组织机构如下:
(一)同学会顾问若干名;
(二)会长1名,名誉会长1名,常务副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财务长1名,书记1名,副书记1名,监事长1名,为同学会机构的主要成员,负责同学会的日常工作;
(三)为方便联络,在同学分布的主要区域设若干名常务理事,并安排1名片区负责人(一般由副会长兼任)。
第19条 同学理事会职责:
(一)组织召开会员大会;
(二)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三)向会员大会做同学会理事会工作报告;
(四)定期组织会员参加同学联谊及其它活动;
(五)对同学会会费及基金进行管理;
(六)对同学会的互助项目进行审批和实施;
(七)批准设立同学会经济委员会和基金会。
第20条 理事会所设会长、名誉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书记、副书记、监事长由会员大会推选产生。
第五章 会费及基金的来源、用途和管理
第21条 会费及基金的来源
会费由同学会会员按每人每年暂按2014元收取,每年的1月至6月份一次性缴清上一年的会费,后续会费随物价增缴。
基金由理事会的常务副会长和秘书长每年向同学会会员募捐一次,交由片区负责人缴存入财务帐(每年12月31日前汇总公布募捐情况);基金的募捐以心系同学、力所能及、自愿捐助为原则,不限数额。同学会成立当年不具备设立基金会条件,故暂不执行此项。
第22条 会费及基金的用途
主要用于同学会的活动经费,和为会员的重大疾病、意外事故或家庭遭受重大灾难、特殊困难等提供帮助,支出额为每人次500至2014元。会员的上述情况由理事会各地的常务理事及时掌握,并报片区负责人,再由片区负责人报会长决定支付。
第23条 会费及基金的管理
(一)会费及基金设立银行储蓄专户,由财务负责人具体管理,理事会监督。会费及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明细每年向全体常务理事公布一次,并在召开会员大会时作公布。
(二)一千元以内的单项开支由会长审批,一千元以上的单项开支需理事会半数以上的成员同意方可支出。
(三)会费、基金缴交后不退,只用于本会日常开支以及本会组织的会员活动经费。
第六章附则
第24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提交下一次会员大会补充或修改。
第25条 本章程从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实行。
同 学 会 章 程(议案)
一、总则
第一条:本联谊会是陵县职专92医士一班自愿组织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会员来源为所有陵县职专92医士一班。
第二条:继承和发扬我班优良传统,致力加强同学之间的联系,增进友谊、沟通信息、团结互助,为建设富裕、文明、繁荣昌盛的家乡而努力奋斗。本联谊会的宗旨是“联络感情,团结互助,服务至上”。
第三条:本联谊会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开展工作。
二、义务与权利
第四条:会员的义务和权利
(一)自觉遵守同学联谊会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热心于联谊会活动。
(二)自觉(定时)缴纳会费。
(三)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活动和接受本会基金的各种资助。
(四)积极参加联谊会的各种活动。
(五)本联谊会的每名成员有权对理事会进行监督。
(六)每名会员有权对联谊会的经费有查账、监督权力。
(七)会员有申请退出的权力。
(八)每名会员都应享有同等的会员待遇的权力。
(九)会员家庭遇有重大变故应及时告知理事会成员。
三、组织职能
第五条:本会成立理事会,下设理事长一人(高义东),理事三人(迟吉全、樊春青、一人待定),理事会任期三年。
第六条: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年正月十二日,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七条:会员代表大会职能
1.通过及修改本会章程。
2.必须履行本会的章程和决定。
3.必须及时向理事会反映会员个人或家庭特殊困难等事宜,并尽力为同学排忧解难。
4.选举和罢免理事。
5.审核财务开支。
6.讨论和决定本会重大问题。
第八条:理事会的职责是执行会员大会决定,制定计划,组织开展活动,召开理事会议,研究决定有关会务事项,审批重大经费开支。
四、财务制度
第九条:经费来源
1.会费源于会员,用于会员。会员缴纳会费,每年每人壹佰元人民币基底, 会员另外捐资不限。家在农村或理事会认可家境困难的同学可适当降低会费,但最低标准为伍拾元人民币基底。
2.基金存储利息收益。
第十条:经费支出
1.所有经费支出用于本年会及各种有益活动,应本着民主、节俭原则,较大的经济开支,需经理事会研究同意。
2.筹集到一定资金后,资金可用于会员困难补助,会员及直系亲属的婚丧喜庆等。
3.会费的管理,由理事会指定专人管理,建立专账,收有凭、支有据,开支必须经理事会研究决定。会费于每届联谊会前交于秘书处,会费使用情况于下届联谊会予以公布。
4.如经费出现赤字,由理事会成员临时筹措,下年度予以补齐。
第十一条:本会若须解散,尚存财产,应召开由全体成员参加的会议,进行处理。
五、附则
1.为了体现本次会议制定章程的高度统一性和组织纪律性,今后凡遇到同学成员家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子女上大学、出国就读事宜,由理事会成员负责传达信息。同时为体现我们全班同学的团结和凝聚力,无特殊情况,接到通知的同志应全体到场,处理应尽义务。
2.此次章程确定联谊会的举办日期固定为正月十二,今后联谊会的召开等事项由理事会成员负责通知,凡遇特殊情况不到者,应向理事长或理事请假,但要做到“人不到,会费到”的组织原则,为今后同学联谊会基金运营奠定好的基础。
3.如有会员无故不交纳会费,视其自动退会处理,理事会不再联系退会人员参与任何活动。
陵县职专九二级医士一班理事会
同学会章程
为保证同学会科学、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同学会作用和规模,特制定本章程。
一. 目的和作用
为重拾当年美好回忆,共叙同学情谊,分享生活工作经验,拓展同学之间联系,构建完善同学会这个平台,使其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使同学们互帮互助互爱。
二. 组织结构
成立同学会组委会,————同学为会长,————同学为副会长,————同学为秘书长————————————为同学会联络员。会长负责统筹全面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秘书长负责财务、摄像制作通讯录等工作,联络员负责沟通、协调、上传下达等事宜。
三. 时间地点
由于现代社会大部分人都比较忙,我们将尽量订一个基本能保证大家都有空的时间,但总会有特殊原因的同学,如果有别的什么原因不能前往参加的同学能尽量调整或克服下最好都能前往,毕竟少了你的活动是不完整的。地点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大家的居住区域消费水平综合考虑。
四. 经费保障
设立活动基金会,基本上执行aa制原则,同学们缴纳的活动费进入基金会账目,秘书长具体负责财务事宜,每次活动后报账,结余金额不得超过200元。执行账目公开,每一笔开支要有记录,财务工作接受全体成员监督。不追求奢侈浪费,以大家舒适快乐为目的,在某些“资产阶级”自愿的基础上基金会可以接收捐助,下次活动可以优先使用基金会结余,减少同学们aa制交费数目。
五. 吸收新成员
原则上凡是**高中93年入学,且进行过2年以上(含2年)学习的遵化籍并长期在遵化及周边县区居住工作的校友均可加入。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同学会期间所有同学服从统一安排。
2、同学会期间最好不要无故离开。
3、同学会期间谢绝带朋友。
4、原则上不可以带家属,确实不愿割舍的请提前与组委会联系,以方便安排。组织同学会(扩大)聚会时除外,家属参与的需按照实际人数分摊费用。
5、参加活动男性原则上不要开车,以免造成酒驾。
6、若有任何意见与建议,请随时与组委会的同学联系。
七.我们的口号
狼的优势在于群体作战,一只孤狼甚不足虑!
开远市一职中旅游一班同学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方便同学之间经常性的联络,沟通信息、交流经验、增进友谊、共
同进步,根据大多数同学的提议、商议,并经同学会审议通过,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开远市一职中旅游一班同学会是本班同学组成的群众团体。凡开远市一
职中旅游一班同学都可以自愿加入,成为本会会员。
第二章宗旨
第三条同学会在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开展各项健康、有益的
活动。
第四条同学间加强联系,互通信息,互相帮助,增进友谊,共同进步(即团结、
互助、联谊、奋进)。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同学会下设理事会,为同学会的管理机构。理事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
二人,财务理事二人。这些人选由全体会员民主协商,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
第六条理事会职责
1、制订和修改同学会章程;
2、负责协助和筹办各项活动;
3、联络各地会员,收集、汇总各地信息;
4、负责作好慰问同学和服务社会的有关事宜;
5、对同学会的其他事项作出决定;
6、理事会定期召开会议。
第七条同学会实行理事会集体负责任,重要事项由同学会或理事会讨论决定。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和义务:
1、享有民主平等的权利和地位;
2、享有自由参加同学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3、享有接受同学会帮助的权利;
4、会员应自觉按时缴交会费;
5、会员应自觉遵守同学会章程,执行同学会和理事会的统一决议。
第五章基金来源、用途与收支监督
第九条同学会设立同学会基金,基金主要来自同学缴交的会费及其赞助。赞助
人士芳名将列榜公布。
第十条基金的主要用途:
1、力所能及为社会办些实事;
2、举办同学联谊会的费用;
3、资助有特殊困难的同学;
4、其它方面必须的开支。
第十一条基金收支情况接受会员监督,每半年向会员公布一次。原始凭证须保存三年。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由理事会修改补充。
同学会章程
同学会章程
同学会章程
同学会章程
同学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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